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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點快評
□阿修
這幾年,人們開始拼車上班、拼車上學、拼車旅遊,拼車回家。年關將至、一票難求,越來越多的人選擇拼車回家。但有關部門卻表示,有償拼車涉嫌非法營運,這成了很多拼車族心頭的一根刺,頭頂的一把刀,擔心有關部門會封殺拼車。
其實,拼車不是洪水猛獸,有關部門完全不必慌張,更不必急於將其歪曲爲非法營運。所謂拼車,是指熟人或陌生人之間,爲了分攤成本,臨時性或定期合乘或合租一輛車的行爲。拼車族並不以營利爲目的,也非商業運輸,談何非法營運?這只不過是公民個人基於自願、環保、方便、經濟的原則實施的民事互助行爲,利人利己利國,有關部門即使不給予鼓勵和保護,至少不應禁止。
且不說拼車還有其他好處呢。幾個人開車,總比一個人疲勞駕駛好吧?一個人寂寞獨行,哪裏有幾個人有說有笑和諧?一輛車的污染大,還是幾輛車的污染大?
我不是說拼車就沒有風險。風險是有的,但是可以防範。你不能因爲有風險就把拼車回家的路堵死,正如你不能因爲吃飯可能噎着就不吃飯一樣。或許有人會說,你可以不吃飯,但你可以不回家。說這話的人我懷疑他是不是中國人。只要是中國人,就會知道回家對於中國人的意義。說得嚴重一點,這簡直就是一種信仰!何況據說有民工兩年不回家,老婆帶着孩子改嫁的極端案例。
所以,對於拼車,特別是春運期間的拼車,有關部門還是應以民爲本,多疏導和規範,而不是一禁了之。
拼車的風險,主要在安全與責任。爲了減少糾紛,個人以爲,一是拼車人自身要有安全意識,儘量熟人拼車,避免陌生人拼車。如果陌生人拼車,一定要互相查驗有效證件,並告訴親友。二是必須保證駕駛員的資質,最好是老司機,熟悉車況、路況。三是儘可能事先簽署書面的拼車協議,就有關事項作出明確約定,不能怕麻煩。如果是長期拼車或長途拼車,這是必需的。最後,記得買車險,必要的時候買人身意外險。
人性對待拼車一族,拼車或成爲多贏之舉。有關部門不妨組織法律專家制訂拼車示範協議,提供給拼車族參考。至於其他的事,就讓拼車族自己協商吧。
阿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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