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羊城晚報訊記者鄭旭森報道:“吳俊東案”發生後,“中國好人網”一直給予密切關注並組織了廣東公益律師團赴浙爲吳俊東提供法律援助(詳見本報2011年11月28日A1版報道)。羊城晚報記者獲悉,吳俊東被拘留後的第三天(1月16日),“中國好人網”即爲其全額支付了包括賠償金、執行費和拖欠利息等在內的執行款共計73837元。但吳俊東父親昨晚與“中國好人網”創始人、華南師範大學教授談方通電話時稱,吳俊東仍未獲釋。
1月16日,吳俊東的姐姐吳金燕與廣東公益律師團代表高江雄前往金華市婺城區法院執行局繳清相應款項。吳金燕稱,執行局的法官表示,吳俊東必須簽訂一份“拒不履行執行檢討書”方能獲釋,否則“就要在‘裏面’過春節了”,但吳俊東及其家屬拒絕接受這一要求。吳金燕表示,吳俊東本人及家屬一直對法院的執行工作給予充分配合,不僅配合查封財產,同意法院通過拍賣其被查封財產支付賠償,吳俊東本人還多次表示如有不足可從其工資中抵扣,不存在“拒不履行”的行爲。
談方告訴記者,“中國好人網”公益律師團已派代表於17日赴杭州向浙江省高院遞交重審申請書,法院表示三個月之內會有答覆。“律師團準備19日召開專門會議,討論下一步方案。”
鄭旭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