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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訊80後男子孫鵬私刻“北京同仁堂健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等單位的印章,與多家公司簽訂合同,騙取價值2100餘萬元的網絡設備,再將這些設備低價賣出。最終,孫鵬沒錢償還貨款自首。15日記者獲悉,北京市一中院以詐騙罪判處孫鵬有期徒刑15年。
據介紹,2009年4月至2010年5月,孫鵬私刻印章,同時冒用科技公司名義,先後與多家公司簽訂網絡設備購銷合同,騙取了價值2100餘萬元的網絡設備。隨後,孫鵬低價出售這些設備,將取得的錢款用於個人揮霍和歸還部分貨款。案發後,孫鵬尚有貨款1400餘萬元未歸還。(孫思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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