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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當前,面對急劇攀升的學生流和返鄉流,天津鐵路警方把安檢查危工作作爲重中之重,嚴密查危防爆工作措施,規範安檢工作流程,加強幹部民警現場盯控力度,截至目前,天津鐵路警方共查獲各類危險品3300餘件,其中壓縮氣罐1300餘件,各類刀具、銳器、鈍器600餘件,油脂化工類危險品300餘件,玩具槍支20餘件。近日,天津鐵路警方又先後查獲了仿真槍和鞭炮等危險品,爲旅客創造了平安和諧的出行環境。
1月15日10時許,天津鐵路辦事處管內的唐山站安檢職工發現一旅客攜帶的提包中有可疑物,疑似手槍,立即將情況通知在安檢口盯控的民警到現場控制,經開包檢查,發現包內仿真槍一把和鋼珠子彈2包。經查,該旅客名叫周某,男,43歲,湖北省鍾祥市人,仿真槍和2包子彈是其在唐山市長途客運站路邊買的,準備拿回家打鳥用。現唐山車站派出所已當場將仿真槍沒收,並對當事人依法處理。
1月12日11時30分,天津西站派出所民警在進站口查危時,查危儀顯示屏提示一行包有異常,民警當即將該包取出並進行開包檢查。經查,包內有爆竹2400頭(共6包,每包400頭),屬禁止攜帶上車的危險品。隨即,民警將危險品扣留並將行包主人帶回審查。經審查,危險品攜帶者李某,系山東省寧津縣人,在津打工,準備乘1461次列車到吳橋站轉乘汽車回家過節,鞭炮是其打工老闆用完存留下來的,李某將其帶上準備回家給孩子們玩。天津西站警方對李某進行200元的罰款處罰,並進行警示教育,將危險品予以沒收。
爲了確保您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和運輸安全,鐵路警方再次鄭重提示您:嚴禁攜帶仿真槍、弓、弩,煙花、鞭炮、匕首和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以及其他類似的單刃、雙刃刀等物品;嚴禁攜帶汽油、煤油、柴油、鹽酸、硫酸、硝酸、蓄電池等易燃腐蝕性物品;限量攜帶不超過20毫升的指甲油、染髮劑,不超過100毫升的酒精、冷燙劑,不超過600毫升的摩絲、髮膠、衛生殺蟲劑、空氣清新劑以及5個以上的氣體打火機,20小盒以上的安全火柴等物品。天津鐵路公安處齊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