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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世同
熱點快評
據媒體報道,廣州市國土房管局日前邀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等“開門問政”時透露:今年的房地產調控思路已上報市政府審定,將適當調整“限購”的行政調控手段,如針對住房交易的區域性、人羣結構、套型結構特點,研究差別化限購措施的可行性,在實現房價合理穩定的同時,促進住房交易。目前正在實施的限購政策有可能會進一步優化。
廣州國土房管局提出的調控新思路與到會的一些代表委員“不謀而合”。有代表建議,新一年樓市調控仍然要持續,但要對不同類型房產區別對待:真正應該限購的是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商品房,而不應該對市區的豪宅和郊區的別墅限購,但要限制這類房屋交易的貸款,將金融風險降到最低。同時,將豪宅交易產生的稅費用於建設保障房。
這一信息引起媒體和輿論的高度關注。大家普遍關注的是:差別性限購政策會有哪些優化措施?採取這些措施後樓市會發生什麼樣的變化?
儘管我對優化調控新思路是贊同的,不過還是有些擔心這樣的舉措能否被通過?會不會像佛山放鬆限購那樣“胎死腹中”?因爲,在目前樓市調控的關鍵時期,任何風吹草動都會引起高度的敏感和波動,更不要說是要對現行的限購政策進行優化和調整了。
我認爲關鍵在於調控的目的和結果。而限購的目的是要讓房價合理迴歸,並不是要房價暴跌。衆所周知,中國的房價在大起之後驟然轉爲大落,其後果不堪設想。因爲房地產的硬着陸不僅會影響自身的市場,還會衝擊和影響整個經濟和金融,相信政府和民衆都不希望看到這樣的後果發生。
如果等經濟嚴重惡化纔不顧一切地救市,倒不如在危害還未形成時就採取適當的舉措來防止危害的發生。這樣調控纔是具有預見性、針對性和靈活性的調控,才能達到既防範風險又保證房價合理迴歸的雙重目的。
還有一個關鍵是調控力度和強度的把握。如果力度強度過大可能適得其反,會殃及自住和改善性的購房需求;如果力度強度不夠,投資性購房就有可能死灰復燃捲土重來。因此,我建議即使是放開對市區豪宅和郊區別墅的限制,也要在購房數量上加以約束。應該只允許在這些區域和套型購買第3套住房,而對擁有超過3套以上住房的購房者仍然要實行限購。這樣才能在房地產市場回暖時,有效地防止大批量投資性購房入市推高房價和地價。
(作者系知名房地產專家)
韓世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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