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天津機場出入境邊防檢查站
天津機場邊檢站近日獲悉,日前,土耳其駐華使館通告,土耳其內閣在2011年10月通過法令,修改了外國人在土停留期的有關規定,將外國人在土停留時間改爲“180天內不超過90天”,並從2012年2月1日起生效。此規定亦適用於免簽證護照持有人,免籤人員在入境口岸由土方加蓋簽證章以確定入境時間。對免籤時限和簽證有效期不足90天者,如有需要,可在土境內申請延期至90天。天津機場邊檢站提醒我國擬前往土耳其或在土方的公民,注意政策變化,合法停留,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通訊員馮樹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