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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曹某去世後,債主李某手持數張欠條,將他的妻子俞某及子女們訴至法院討要鉅額債務。昨天記者獲悉,昌平法院判決俞某償還60萬餘元的債務。
曹某去世後,債主李某手持五張欠條將曹某的妻子和5個兒女告上了法庭索要85萬債務。李某稱,2004年12月至2009年2月期間,曹某多次向她借款用於建房、購房及裝修,至今仍有85萬餘元未還。李某認爲,曹某借款用於家庭生活,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俞某也有償還義務,而曹某的5個子女作爲繼承人,在繼承曹某遺產的同時,也應承擔債務。
現年已經71歲的俞某稱,她與曹某之間的夫妻關係名存實亡,不在一起生活已達十幾年之久,她對曹某借款的事毫不知情,且所借錢款也未用於家庭共同生活,不是夫妻共同債務。而且曹某並未留下任何遺產,她和兒女們沒有繼承得到曹某的財產。此外,俞某還指出,李某與曹某長期非法同居,她懷疑曹某與李某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並不真實。
法院指出,李某否認自己與曹某存在同居關係,而俞某也拿不出相關證據,因此俞某的說法不能成立。經過審查,法院查明,五張欠條中記載的60萬餘元的錢款是曹某向李某的借款,而其餘25萬餘元因欠條文字表述不明確、借款事實證據不足,法院沒有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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