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閻志江
貴州省人大常委會近日批准《貴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規定在屋頂或者屋側違法搭建建築物、構築物,將受到最高5萬元的罰款。該條例將於今年3月1日起施行。
條例禁止一系列影響房屋使用安全的行爲,包括在承重牆上增開門窗或者擴大原有門窗尺寸;將沒有防水措施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爲衛生間、廚房;在樓板、陽臺、露臺、屋頂超荷載鋪設材料或者堆放物品,在室內增設超荷載分隔牆體等。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可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