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貧困女大學生賣血時認識了“血頭”,然後在網上發帖組織多人到北京非法賣血。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終審以非法組織賣血罪判處該女生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團伙其他成員也因此獲刑。
案發前,22歲的蔡某是北京一所高校的大學生。相關材料顯示,蔡某因爲家境困難而想要賣血,並在網上看到了“血頭”發出的招募帖子,她便和同案的“血頭”李某等人取得了聯繫。李某等人告訴蔡某,如果可以招募到更多的朋友、同學來獻血,就可以給她提成。於是,蔡某開始在網上發帖招募有償賣血者。2011年四五月間,李某等人先後被警方控制,同年6月,蔡某歸案。
法院查明,以李某爲首的賣血團伙,除了通過網上發帖外,還通過親戚、朋友介紹,招人賣血。然後,聯繫有獻血指標的單位,頂替單位完成獻血名額,進而得到一些費用,並從中抽取提成。去年3月31日,李某糾集同案,通過互聯網等媒介發佈招募信息,組織33人到北京市房山區第一醫院長溝分院賣血。其中,蔡某夥同他人組織了10人。李某在此次“賣血”中獲利3700餘元,蔡某獲利600餘元。同一天,李某等人還組織了30餘人,到北京市房山區琉璃河地區賣血,李某從中獲利4000餘元。
法院認爲,李某等人構成了非法組織賣血罪,李某獲刑一年,蔡某獲緩刑,團伙其他成員也因此獲刑。
(張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