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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鏵萍
田某在江蘇省徐州市鼓樓區開快餐店。1月16日,她讓員工拿了一百元錢去對面的小賣部買醬。一小時後,小賣部老闆李某找了來,說他們給的是假錢。
隨後,李某的老婆伍某也找到快餐店與田某爭吵起來,還敲壞了快餐店竈臺。口角升級爲肢體衝突,兩人扯着對方頭髮扭打起來。田某的母親和弟弟看到後趕緊過來幫忙。李某見老婆被一羣人欺負,也揮起拳頭加入戰團。兩個人的扭打演變成兩家人的扭打,連鐵鍋、火鉗都用上了。雙方都有人不同程度受傷,田某父親被李某用火鉗打倒在地,不停嘔吐。隨後,110和120趕到現場,田某父親被扶上擔架,後經鑑定爲輕傷,雙方各自承擔了相應的法律責任。
鼓樓區司法局律師提醒,假幣糾紛事後很難舉證,若收幣人有足夠的、能排除其他可能性的證據,證明假幣是某付款人交付,則有權要求該付款人返還錢物。因此,交易雙方務必將錢幣當面核清,即便是熟人交付的錢幣也應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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