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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徐偉
本報通訊員吳輝
49歲的老劉是重慶市奉節縣竹園鎮的一位農民,作爲老上訪戶,他有一本特殊的日記本,上面記載着他的維權之路。春節前,在奉節縣人民法院執行局的幫助下,老劉拿到了期盼許久的賠償款,這本日記本終於完成了使命。
兩年前,老劉在奉節縣某煤礦採煤時不慎被渣石打傷拇指和食指,經奉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爲工傷。後經奉節縣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爲九級傷殘。老劉申請了勞動仲裁,仲裁委裁決由煤礦一次性支付老劉工傷保險待遇費用共計87030.3元。裁決生效後,煤礦卻沒有按時履行義務。2011年8月,老劉向奉節縣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院受理該案後,老劉便三天兩頭地往法院執行局跑,希望能早日領到賠償款。但是由於老劉打工時所在的那家煤礦已經被解散註銷,無法找到被執行人,使得執行工作一度陷入了僵局。眼見着一天天過去,案款還沒有着落,老劉對法院的執行工作產生了懷疑。執行法官所說的每句話,他都記錄在自己的日記本上,以便將來“討個說法”。
壓力就是動力,爲了能讓老劉早日拿到案款,執行法官不辭辛苦多方查找被執行人的下落。通過走訪調查,執行法官終於查清,老劉受傷時所在的煤礦歸奉節縣某物資開發公司所有,執行工作迎來了轉機。執行法官迅速前往被執行人單位下達了執行通知書,並向他們解釋,依據民事訴訟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被執行人必須自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如果使用各種手段進行規避,將面臨支付加倍罰息或遲延履行金、被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費甚至追究刑事責任等嚴重後果。在執行法官的協調下,被執行人單位與老劉達成和解協議,雙方約定分兩次付清案款。懸在老劉心中的石頭終於落了地,他的維權之路至此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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