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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四川省廣元市元壩區人民法院在審判、執行實踐過程中,探索、總結出了一套“長×寬×高”的立體調解模式,2011年元壩區法院民商事案件調撤率達75%,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案件調解率達到了80%,執行案件和解率爲70%。
立體調解模式中的“長”是指拉長調解戰線,在庭前、庭中、庭後、執行、再審等各個階段抓住一切時機將調解工作滲透到每次交談中,創造條件以利於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
“寬”是指全員上陣,發揮各自優勢做調解工作。在訴訟調解中,庭長是調解工作的領導者、主持者,其他人爲參與者、配合者。案件無論在哪個庭、在哪個人手裏,調解是必經的程序,是分內工作,也是最重要的考覈標準。在案件調解過程中,不僅要賦予雙方平等的話語權,而且充分發揮其他力量例如人民陪審員、廉政監督員、當事人的近親屬、委託人或者律師等參與調解,多渠道促進糾紛的解決。
“高”是指不斷摸索總結調解經驗方法,提升疏導化解糾紛能力。要求法官善於把握個案特點,善於把握調解時機。同時注意調解的語氣、用語、動作,堅持用平等、文明、規範、平和的語言與當事人交談,耐心傾聽當事人陳述,在傾聽中保持目光對視,並用適時點頭等細節動作促進雙方的良性互動。
(蔣興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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