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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記者蘇俊傑攝
市自來水公司曬賬本稱連續三年虧損大洋網歡迎市民就此展開討論——
文/記者劉幸
昨日,『廣州市自來水公司向社會公開供水成本』與『廣州自來水價聽證會將於2月舉行』的消息成了廣州市民龍年首個街頭巷尾熱議的話題。記者從市自來水公司公開的供水成本中了解到,從2008年至2010年,受國家上調水資源費、西江引水工程、水廠改造等因素的影響,市自來水公司表示已連續三年虧損,現行的供水價格和單位成本已經倒掛,已難以維持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
在水價調整方案的制定思路中,擬全面實施階梯式水價成為市民最為關心的重點。一個五口之家與一個三口之家,每月用水量肯定不同,那麼階梯水價如何纔能彰顯公平?階梯水價是否按照戶籍常住人口計算呢?歡迎市民到大洋網(www.dayoo.com)進行討論。
Why
為什麼要調整水價?
資產負債率2010年末67.3%
在市自來水公司公開的供水成本中,從2008年至2010年,市自來水公司的資產總額為:2008年底,約55.7億;2009年,增至約93.9億;2010年,這個數字進一步增至147.8億,三年近乎增加兩倍。
同時,市自來水公司的所有者權益不增反降,三年內從50.6億降至48.3億,可見,其所有資產的增加均來自舉債。供水成本中顯示:2008年,市自來水公司負債僅5億,但是2010年達到了99.5億。由此直接導致市自來水公司的資產負債率大幅度飆昇,在2010年末,市自來水公司資產負債率達到約67.3%,其中單是2010年的流動負債就有約32.7億,每年利息支出巨大。
虧損額度三年內逐年增加
根據《關於對我市自來水價格改革方案的批復》,廣州現行供水價格自2006年1月1日起執行至今未變。
在這種背景下,市自來水公司主營業務收入的增加完全得靠供水量的增加。供水成本中顯示,從2008年至2010年,市自來水公司主營業務收入經歷了先降後昇的態勢,但是2010年主營業務收入僅僅比2008年增加了約1800萬元。
而主營業務成本則大幅度攀昇,2010年比2008年增加了近2.9億,由此造成三年內市自來水公司的虧損額度逐年增加。在主營業務淨利潤一欄中,2008年,市自來水公司虧損額為約5000萬,而2010年,這個數字飆昇至約3.9億。
引水使成本增加0.755元/m3
主營業務成本來自何方呢?記者從供水成本中了解到,動力電、淨水原材料價格等上漲;水資源費以及土地使用稅等征收標准上調;供水服務成本增加以及工程建設成本等均是致使供水成本逐年上漲的原因。單是水資源費,自2009年3月起由原來0.03元/立方米提高到0.12元/立方米,由此2010年比2008年多支出近1.5億。
市自來水公司表示,隨著西江引水工程、東部水廠生物預處理工程建設完成,供水水質提高,背後的成本也大幅度增加。2008年至2010年,供水單位成本(不含稅)分別是1.498元/立方米、1.609元/立方米,1.716元/立方米,2010年西江引水工程以及東部水廠技術改造工程投產後,單位供水成本新增0.755元/立方米。
Guess
水價會提高多少?
記者了解到,廣州水價調整方案涉及三項內容,分別是擬全面實施階梯式水價;全面實行工業、商業、服務業、流通業等行業用水同價;適度提高水價。其中適度提高水價以『充分考慮市民承受能力,合理補償供水成本』為基本原則,補償因供水建設投入、水資源費上調等因素所產生的新增成本。記者粗略計算了一下:以2010年供水單位成本1.716元/立方米與現行的居民生活用水價格1.32元/立方米相比,兩者相差0.396元。因此,外界普遍猜測廣州水價最低要提高0.396元。
1每戶每月用水量22噸以下,將按照基本水價計收水費(目前廣州市的基本水價是1.32元/噸)
2第二級為每戶每月用水量23~30噸,按基本水價的1.5倍計收水費
3第三級為每戶每月用水量30噸以上,按基本水價的2倍計收水費
以家住中海名都的劉先生一家4口為例:去年兒子出生以後請保姆照顧,人口飆昇至6人。兒子出生前的水費每兩個月為45元多(扣除污水費),但是兒子出生之後,就飆昇至近100元。假如實施階梯水價,由於超過30噸的指標,劉先生得多出100元了,漲價近50%。
How
如何設置纔能彰顯公平?
除此之外,如何實施階梯水價是市民最為關心的重點。昨日,一向關注民生價格的市政協委員韓志鵬,搶先用微博『預報』了自己將報名參加聽證會的消息。他表示,『我的上一條微博發出約3小時後,價格信息網就發布了《我市自來水調價將於下月聽證》的公告。我報名參加!』他還在微博中透露了自己的態度,『記得我對物價局局長羅家祥說過,市民不反對階梯式水價,但反對普遍漲價!』
那麼階梯水價該如何實施呢?記者了解到,自來水階梯水價並非『新聞』,廣州市早在2005年就曾有實施階梯水價的動議。(見左圖表格:實施階梯水價的建議)
Discuss
按人頭計可操作性不大
問題:上述的梯度是否正確呢?
廣東增法律師事務所主任呂邵東表示,這其中涉及兩個問題,一個是合法性,一個是合理性。他表示,實行階梯水價合法性是肯定的,有水法有全國供水條例,也有國務院的規定支持。至於合理性的問題值得大家探討,現在廣州設置的兩個坎是否合理要進行測算,畢竟南北生活習慣差別很大。
省人大代表朱列玉此前在本報舉辦的圓桌論壇上說,因為廣州市民習慣衝涼,所以四季的用水量基本都是恆定的,而且比外省人要多,所以如果說依靠實施階梯水價來達到節水的目的,效果不會太明顯。他還說,做到『有獎有罰』,這樣纔能達到節水的效果。『這樣市民纔不會認為政府通過實施階梯水價在變相漲價。』
問題:能否按照戶籍人口來實施階梯水價呢?
珠江水資源保護科學研究所副所長朱遠生說,上述的階梯水價方案是在根據2004年統計調查的廣州市居民用水的基礎上做出的,按照平均每戶3.2人、每日人均限用水220昇、每月30.5天計算得出的標准。朱遠生說:『雖然按戶計量肯定沒有按人頭算合理,但以人為計量標准的做法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而水費只是由自來水公司代收,不具有實際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