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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益益在京治療。因為雙目接近失明,益益抓到任何東西,都喜歡用嘴去咬,感覺這個東西。資料圖片 |
1月29日,兒童希望之家昔日義工吳旭新發微博,貼出被救助女童益益的解剖圖。有網友懷疑,孩子的器官是被拿去販賣。
昨天,吳旭新稱,發解剖圖是為引起相關部門關注,希望對兒童希望之家的賬目以及運營狀況進行調查。
吳旭新表示,她希望通過照片引起相關部門關注,進而由警方和公檢法人員對兒童希望之家進行調查。
吳旭新稱,此前她從其他志願者口中得知,兒童希望之家的賬目不清晰,管理費用過高。她稱對此有一些具體資料,但不願向媒體透露。
>>回應
兒希會剛成立管理費較高
昨天下午,記者在兒希會2010年會計報表中看到,從2010年3月至2010年12月31日,基金會支出共計140餘萬元,其中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行政辦公支出佔本年支出比例為38.53%。
兒希會財務總監索女士稱,基金會對於普通捐助者的資金,會嚴格按照雙方簽署的協議,提取不超過10%的金額用於行政費用。
她同時表示,由於行政管理資金往往入不敷出,因此基金會從國外募捐專項行政費用,並在簽署的協議上表明費用用處。索女士說,由於2010年度基金會剛剛成立,收入較少,因此導致管理費用較高。
索女士向記者出具了有關收入的相關明細表,但對於支出單據卻未能拿出。“支出的單據繁多,而且我們未做詳細統計,之後會陸續整理。”索女士說。
索女士表示,目前基金會賬目尚未由第三方審計機構檢測,待專業審計機構完成審計後,會於2月中旬公布相應賬目。
>>專家點評
基金會行政費
原則上不超10%
清華大學創新與社會責任研究中心主任鄧國勝表示,依據國家相關規定,基金會行政管理費用不應超過總支出的10%,38.53%的比例的確很高,與國外類似機構相比也超出近一半。
鄧國勝表示,目前我國基金會行政管理費用不超過10%比例的規定也有不合理之處,不同基金會的行政比例也應不同,對於規模越小、歷時越短的基金會來說,行政費用所佔的比例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