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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默被抓時所在的小區。 |
張國立(左)與張默。 |
馮小剛微博道歉。 |
“父親曾認為我的末路是吸毒。”張默曾經多次這樣描述過自己父子之間的尷尬,如今已一語成讖。昨日,記者從北京警方獲悉,張國立的兒子張默在位於順義天竺某高檔別墅小區內吸毒被抓,已被處以治安拘留13日。與張默一同被抓獲的還有一名宮姓男子,目前兩人已被送往順義公安分局拘留所執行。
接舉報抓獲張默
“天竺某別墅內有人吸毒!”今年1月30日22時40分許,順義警方接到群眾舉報,在順義天竺某高檔別墅內當場抓獲兩名涉嫌吸毒人員,其中一人為張國立的兒子張默,另一名是同為演員的男子宮某。在派出所裡,張默和宮某兩人供認已吸食過大麻。通過對張默和宮某的尿液檢測顯示,兩人的尿樣檢測結果大麻呈陽性。
昨日,記者從順義警方獲悉,張、宮二人因吸毒於1月30日被查獲,順義公安分局於2月1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第三項之規定,對張默行政拘留13日,對宮某行政拘留五日。二人已送拘留場所執行。
別墅物業圍記者
昨日下午,記者驅車前往位於天竺的別墅區,經過多方打探後,終於找到了張默所在的美林香檳小鎮別墅小區。記者看到,該別墅小區多為聯排戶型,緊鄰機場高速。
“張默,原來住在這裡,我見過的。”一名別墅的保潔員告訴記者,她曾經給張默的住所做過保潔,她印象中張默的家沒有想象中的豪華,家中也沒有見到張國立和鄧婕的物品。
在美林香檳小鎮別墅的大門口,物業保安經理和保安員將記者圍住,要求記者刪除照片,否則不讓記者離開。5分鍾後,天竺派出所的兩名民警驅車趕到現場。“這已經是第5撥記者了。”一名保安員小聲告訴民警。民警了解情況後,將記者的身份做了登記,最後記者纔得以解圍離開。
老爸心力交瘁
據《三湘都市報》2003年的一篇報道,張默在接受采訪時,稱其16歲到18歲時,瘋狂地喜歡上了飆車和玩搖滾樂,“那時我和老爸最大的矛盾就是,他認為給我鋪了一條正路,可我不走。家裡人對我都絕望了,認為我的最後一條道路就是吸毒。”
而前晚記者多次試圖聯系張國立,但他的手機一直處於無人接聽狀態。昨天凌晨3點左右,張國立發表道歉聲明,承認張默因吸食大麻被北京警方帶走的事實,為張默的行為給社會造成的不良影響道歉。張國立在聲明中承諾,一定會監督張默痛改前非、遠離毒品,會和張默在未來的日子裡一起彌補!並懇求公眾和媒體能夠寬容對待張默,“給一個迷途中的年輕人改過自新的機會,請理解一個父親的心情,也請原諒一個兒子的錯誤。”張國立在聲明結尾處寫道:“為此事本人已心力交瘁,請原諒我不再接受任何采訪。”
馮叔微博鞠躬
與張國立私交甚篤的馮小剛昨天中午就張國立發表道歉聲明一事在微博中感慨道:“看了國立為張默的所為致公眾的道歉信,心裡非常難過。作為張默的叔叔,平日我也對他失於管教,故我亦願意為張默的過失與國立兄執手鞠躬,向公眾致歉。張默,責備你的話不說了。”馮小剛正在拍攝電影“一九四二”,張國立、張默父子均有參演,而且兩人的戲份都頗為吃重。
記者了解到,張國立此前一直在劇組趕拍,聽聞兒子出事,連忙分身處理。至於張默在“一九四二”中的戲份是否拍完?拘役13天是否會影響電影的拍攝進度?張默的經紀人劉娜表示不方便回應此事。被問起張默所在的華誼經紀公司對這一事件的態度,劉娜稱公司稍後會做出相關回應,但“我們現在還聯系不上張默,得先和他本人聯系上、溝通過,然後纔能談到公司的態度”。
輿論同情張國立
娛樂圈人士吸毒被拘的事情並不罕見,謝東、孫興、莫少聰、滿文軍、張元都是前車之鑒。普通網友對張默吸毒被拘一事的反映,大致在普遍同情“父親”張國立的基礎上分為兩類:一種觀點認為年輕人難免有犯錯的時候,只要張默迷途知返、痛改前非就應該原諒;另一種觀點認為,張默自出道以來就“劣跡斑斑”,上次打人,這次吸毒,很難讓人相信經過這次之後他真能改好。
而與張國立、張默父子有一定聯系的人,則是在痛心之餘,希望張默能迷途知返。曾在《讓子彈飛》拍攝、宣傳期間與張默有過合作的不亦樂乎公司宣傳總監閻雲飛表示:“張默是個看上去很拽,但內心很純粹的人。願經歷的挫折都變成他人生的經驗。此次成為關注的焦點不可避免,請我認識的媒體朋友們,少一絲落井下石的圍觀,多一分幫助他人的善意。”
潘石屹轉發了“張默的叔叔”馮小剛的微博,並評論說:“張默,啥都不說了,堅決的戒毒。”同樣有過吸毒經歷的導演張元則對張默表達了同情,並呼吁大家不要歧視吸毒者——“可憐的孩子!我距離吸毒事件已經四年了,如果讓我在此說幾句話:我想說不要吸毒!但也不可以歧視吸毒者,我將用很多時間去溝通和建立一個平臺,去戒除人類的難以戒除的成癮性!不要把吸食毒品的人推向絕境!”
-新聞背景
張默諸事
毆打女友被開除
2003年12月,張默上學期間,因情感糾紛對女友童瑤大打出手,導致其鼻骨骨折、左眼球出血。事後張默被中戲開除。對此,父親張國立一邊希望與童瑤私了,一邊登報為兒子的魯莽行為道歉,以求挽回當時兒子被開除的不利局面。
拍記者要“曝光”
2009年3月,在探班電視劇《孽債2》的活動中,因對記者提出的問題不滿,張默掏出相機給該記者拍照,並稱“明天誰罵我,就知道這人長什麼樣了”。同時,張默還威脅記者只可寫正面內容,否則就將記者的肖像曝光給大眾。
開豪車不掛號牌
2011年10月,張默出席《溫故1942》記者會時,駕駛一輛價值百萬元的雪佛蘭皮卡,但沒有掛號牌。依“道交法”規定,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處200元罰款,記6分,情節嚴重的可以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