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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如何建立健全審執協調配合機制,提高調解案件的自動履行率,真正做到案結事了?江蘇省江陰市人民法院近期通過調研發現,該院2008年到2011年審結的38196件民商事案件中,調解結案的為17722件,調解率達到了46.39%。然而,一些案件在調解後因當事人沒能自動履行調解協議,又進入了申請執行程序,並且申請執行率達到了37.71%。面對審判實踐中大量調解案件進入執行程序的現狀,如何遵循審判規律,充分發揮調解優勢,優化審判資源,使調解案件的申請執行率降下來?江陰法院法官近日從一套房子引起的三個連環案入手,對該案折射出來的調解、判決和執行過程中的難點加以分析,對通過審執協調最終順利執結連環案的做法進行歸納、總結,著力探索審執協調機制在糾紛解決中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