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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劉建通訊員張真小萍在上海市普陀區一家海鮮酒店一干就是四年,從一名洗碗工做到了營銷總監,她對工作十分盡職努力,卻突然被酒店扣發了工資,小萍去向酒店總經理討說法,又遭到了辱罵,一怒之下,小萍索性將酒店告上法庭,將之前所有的不滿一吐爲快,向酒店討要各類加班工資及經濟補償金近30萬元。然而,由於證據不足等原因,小萍最終拿到了各類補償款1萬元。
面容姣好、身材高挑的小萍是一家海鮮酒店的“招牌”,每月她的老客戶都能給酒店帶來近30萬元的營業額。這背後,小萍付出了辛苦努力,除法定節假日不能休息之外,每天至少要工作到晚上九點半甚至更晚,只要有老客戶上門,她都笑臉相迎一一敬酒,常常醉得不省人事。
去年6月,小萍拿到工資,發現無端少了500元,她便找到酒店的總經理。本來是一樁小事,但總經理的態度卻讓小萍難以接受,爭執之中,總經理向小萍撂下一句狠話:“給你臉不要臉”。小萍當時就氣懵了,沒想到自己爲酒店付出那麼多,卻得不到最起碼的尊重。她找到更上級的領導,要求給個說法,雖然幾天後小萍就拿到了扣發的500元錢,但她要求的“說法”卻始終沒有迴音。鬧僵後,小萍與酒店打起了官司,向仲裁機構提出申請,要求酒店支付加班費、補償金等近30萬元。
小萍認爲,她進入酒店的第一年,雙方沒有籤合同,直到2008年酒店纔給她繳納綜合保險。同年,酒店與她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卻沒有給她一份,平時發工資,只讓簽收,不給工資條。這麼多年,她沒有享受過一天的帶薪年休假,沒有拿到過一分錢的加班費,剛進酒店時,酒店還收取了300元的押金。
酒店卻認爲,關於帶薪年休假,酒店尊重小萍的選擇,想什麼時候休就什麼時候休,而對於加班費,酒店認爲,小萍的保底工資有4000元其中已經包含了加班費,至於法定節假日的加班,小萍的保底工資中也包含了,所以企業不存在不支付加班費的問題,至於押金,則是服裝費。
由於證據不足,仲裁機構僅支持了小萍的很小一部分請求,裁決酒店支付小萍各類補償金3000餘元。小萍對仲裁裁決不滿,又向法院提起了勞動爭議訴訟。
普陀法院訴調對接中心調解員瞭解情況後,希望酒店多考慮小萍對酒店作出的貢獻和付出,多考慮雙方在多年的工作中形成的友好關係,而對小萍,則根據雙方合同及酒店工作的實際情況,從法律角度幫她計算可能獲得的補償金數額。最終,經過普陀區法院調解,酒店同意支付小萍人民幣1萬元的補償,小萍也表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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