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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公佈了義務教育階段19個學科科目的新課程標準具體內容,依據新課標,三、四年級學生須累計認識常用漢字2500個左右,其中會寫1600個左右,而舊課標則要求學生會寫2000個左右。新課標對一、二年級學生會寫字的要求也從原來的800到1000字統一成低限800字。
這被認爲是課標爲學生減負,倡導素質教育。據報道,一位南京的小學老師計算,小學生平均會寫一個漢字至少需要抄寫10遍,這樣一來每個孩子都能多出500多分鐘休息時間。500多分鐘,不過8小時多一點,能給孩子騰出8個小時的休息時間,竟也被認爲是“減負”了。但就是這麼短的休息時間,能不能給孩子騰出來,還有很多不確定因素。如果家長給孩子報一個班,一週上兩次課,每次
兩小時,兩週就是8個小時。而在教育部的消息傳出後,就有家長表示,要送孩子去上寫字班。
近年來,我國教育部門沒少在課程改革上花工夫,可調查顯示,學生負擔並沒有隨課改推進而減輕。離開升學考試制度而進行課程改革,是治標不治本,甚至是徒勞的。在我看來,課改要獲得成功,就必須給予學校教育教學自主權。如此,考試就從“指揮棒”,變爲了評價服務工具。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對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做出的規劃,正符合這樣的方向。但遺憾的是,在《綱要》頒佈後的一年多時間裏,具體高考改革方案,卻一直未出臺。不下決心進行高考改革,卻只對這一框架下的課程進行改革、師資進行培訓,這隻會折騰教育的精力,難以讓現實教育真正改觀。
摘編自《東方早報》2月3日文/熊丙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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