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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石A日K線圖
曝光臺
羊城晚報訊記者嚴麗梅報道:2011年8月成為寶石A(000413)實際控制人的東旭集團,因為遲至2012年2月3日纔披露2011年8月3日已知的涉訟事項,目前被投資者質疑其信息披露嚴重滯後。不過,來自寶石A董秘辦工作人員的解釋是,東旭集團涉訟一事在2011年12月23日寶石A發布的《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預案》中已披露,此次集團又披露此事,是應交易所近日要求單獨披露此事纔專門又發布了公告。該工作人員還表示,信息披露滯後4個多月的責任不在上市公司。
2011年8月2日,東旭集團與石家莊市國資委簽署了國有股權轉讓合同,受讓石家莊寶石電子集團國有股權,因此形成對寶石A的間接收購。為此,東旭集團於2011年8月4日披露了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並在報告書中稱,截至該報告書出具之日(2011年8月2日),集團近5年之內未涉及與經濟糾紛有關的重大民事訴訟或者仲裁事項。
然而,實際情況並非如此。
2011年8月3日,東旭集團收到北京市二中院的傳票及應訴通知書,被美國康寧公司以侵害商業秘密為由提起訴訟。
那麼,東旭集團在其2011年8月4日披露的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中為何能自稱集團公司無涉訟事項?
2012年2月3日,東旭集團在為此專門發布的補充說明公告中解釋,公司是在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出具(2011年8月2日)的第二天獲知該涉訟事項,而在簽署權益變動報告書即2011年8月2日時,尚未獲知該涉訟事項,因此導致在披露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時披露的是無涉訟事項。
從有關報道看,美國康寧公司對東旭集團提出的指控是,東旭集團竊取其商業秘密用於電腦、智能手機和電視顯示器的玻璃生產中。
嚴麗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