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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2月6日訊記者盧傑記者日前從公安部瞭解到,國務院最近印發了《關於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圍繞消防工作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了具體的政策措施。
意見明確提出,到2015年,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基本適應,消防法律法規進一步健全,社會化消防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公共消防設施和消防裝備建設基本達標,覆蓋城鄉的滅火應急救援力量體系逐步完善,公民消防安全素質普遍增強,全社會抗禦火災能力明顯提升,重特大尤其是羣死羣傷火災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意見明確,要全面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考覈評價體系,對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況進行嚴格考覈,並建立責任追究機制。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不依法履行職責,在涉及消防安全行政審批、公共消防設施建設、重大火災隱患整改、消防力量發展等方面工作不力、失職瀆職的,要依法依紀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公安部消防局負責人表示,意見的發佈實施是我國消防發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對於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爲本、安全發展,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有效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據悉,意見已於2011年12月30日下發全國實施。公安部消防局也於近日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消防部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全力推動意見的貫徹落實,確保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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