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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舊樓區範圍
建成年代較早,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老化,影響居民正常使用的公產房(直管公產、單位產)、私產(房改購房、合作建房、危改還遷房等)和早期建成且無人管理的商品房小區(不含已發拆遷許可未實施拆除和列入十二五拆遷計劃的住宅小區、老舊平房及歷史風貌保留建築)。
便民措施
爲了把提升改造工程辦成羣衆滿意工程,各區在提升改造施工前,對樓棟門、信報箱的選型要主動邀請居民代表參與,主動聽取羣衆意見後確定。在施工中要遵循:先設計後施工、先樓內後樓外、先設施設備維修改造後全面整修的原則,合理安排施工順序,尤其對入戶施工內容要集中時間,以不影響或少影響居民爲原則,做到文明施工、高標準施工。
天津北方網訊:圍繞中心城區舊樓區居住功能的綜合提升改造,市國土房管局相關負責人對市民普遍關心的問題予以了進一步的介紹和解釋。
舊樓區提升改造以更貼近羣衆生活、保障羣衆住用安全的樓內綜合整修和設施設備維修更新爲主要內容,同時兼顧小區外部整體環境提升。(記者胡曉偉通訊員沈永芳吳梅)
涉及6大項24小項,主要包括:
(一)更新“一箱、栓”
1、更新、補建信報箱;
2、維修或更新消防栓。
(二)安裝“兩道門”
1、安裝樓棟門;
2、安裝小區大門。
(三)改造“三根管”
1、改造居民戶內自來水管;
2、改造燃氣戶管;
3、更換燃氣管道與竈具的連接管。
(四)實現“四個化”
1、維修樓間破損甬路,實現小區甬路平整化;
2、在具備條件的小區安裝體育鍛煉器械,實現健身設施普及化;
3、拆除私搭亂蓋、清理燃氣、消防等設施佔壓和樓間雜物,實現樓間環境規範化;
4、在具備條件的小區配建自行車棚,實現居民非機動車停放集中化。
(五)完善“五功能”
1、維修屋面防水層;
2、維修損壞房屋外檐和維修、補建地名牌及樓門牌號;
3、粉刷樓道牆面;
4、維修樓梯踏步和扶手;
5、維修更換採光窗。
(六)整修“六設施”
1、安裝居住建築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
2、規範整理樓道內各種管線;
3、安裝、修復樓道和小區照明設施;
4、封閉樓內垃圾道和修復破損的樓外垃圾窯門;
5、住宅樓供電系統接地保護;
6、修復避雷設施。
除上述居住功能綜合提升改造主要內容外,各區政府可結合小區實際,自行安排增加維修下水管道和維修電梯、水泵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