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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四川省十一屆人大五次會議上,翟峯等13名代表提出關於制定《四川省校車安全管理實施辦法》的議案,建議實行校車準運證制度。
翟峯等代表認爲,爲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四川省應儘快結合本省實際制定地方性法規,明確校車的責任主體是教育部門。此外,專門用於運載學生的車輛應噴塗統一標誌,車輛和駕駛員應符合相應標準。
翟峯建議,應實行統一的“校車準運證”制度,對符合國家安全要求的專用校車由各地運管部門核發“校車準運證”。“校車準運證”上要註明駕駛人姓名,做到一車一駕駛人。
翟峯還建議,校車無論新舊一律實行年檢制,並堅持“三必檢”制度:駕駛員資格必檢、車輛安全性能必檢、校方管理措施必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