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勾結“套現”
“我不相信此案僅僅是冒名頂替,還有醫務人員勾結進行‘醫保卡套現’的嫌疑。”李先生如此稱。
對此,記者於2011年12月26日來到鄭州仁濟醫院採訪調查。醫院副院長商英智表示,仁濟腫瘤醫院已於2010年7月由上海安平公司收購,之後更名爲鄭州市和諧醫院。和諧醫院與原來的仁濟腫瘤醫院已經毫不相關,但由於原來遺留的案件沒有查結,已嚴重影響了新醫院的經營發展,希望有關部門能夠儘快查處。
記者在這家醫院的病案室看到,17份病案因涉嫌醫保違規、違法在公安調取證據後,由醫院封存。而李女士和另一位病人的病案沒有封存,記者翻閱發現,李女士五次住院,其中,3次住在五樓綜合科,2次住在腎病科。住院主治醫生是楊丙佔、李春麗,責任醫生是副主任醫師馬佑民和主任醫師張教授。當時的綜合科主任是高科源,腎病科主任是張教授。
記者隨即採訪了仍在坐診的馬佑民副主任醫師和張教授。馬佑民表示,李女士當時住院有身份證和醫保卡,是按國家規定辦理的。至於藥方上他的簽字,馬佑民說:“簽字我也不主管病人呀。”
記者採訪張教授時,他說,“我簽過字,但是從來沒見過這個人。作爲科主任有些需要我簽字。”
那麼,持卡本人根本沒來醫院住院,醫院是怎樣從“醫保套現”、侵佔公衆“救命錢”的呢?業內有關人士向記者描述了這樣的流程:找熟人或親戚、朋友(參保人),利用他們的醫保卡編造假病歷。之後按照住院病人程序,檢查、開藥、治療等各項目錄輸入至“醫保”監管目錄中,以便醫保部門報銷、分利。“只有醫院‘協同作戰’集體作弊,否則不可能完成這麼多環節。”
水深難查?
鄭州市社會醫療保險中心副主任史良說,經查,從2008年到2011年仁濟醫院涉嫌詐騙、違規案件共28人次,涉案金額達140817.25元,違規費用全部追回。
史良還說,醫保中心行政處罰之後,已於2011年9月8日以鄭社醫移字1號和2號《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書》移送鄭州市二七區公安分局。2號移送書中顯示,“在調查中發現鄭州仁濟腫瘤醫院將綜合五病區對外承包,2008年6月23日至2009年4月30日存在套取醫療保險基金現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等相關規定,現將該案移送你單位處理。”並附有相關材料,且公安機關已簽收。
負責簽收《移送書》和承辦案件的鄭州市公安局大學路派出所民警張博接受記者採訪時說,“確實送來一個表,但是這個不具有法律效力,我們已經口頭告知了。”張博說,目前派出所對於此案件只能外圍配合偵查,不能立案。而理由是,移送手續須上級具有法律效力部門先對案件做出調查,再移送給司法部門,但醫保中心不是行政部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