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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鄭州市民李先生反映,鄭州市仁濟腫瘤醫院(現改名爲鄭州和諧醫院)與參保人勾結,非法詐騙醫保基金,侵吞公衆“救命錢”。目前,雖經有關部門初步調查,該院從2008年到2011年涉嫌詐騙、違規案件共28人次,涉案金額已追回14萬餘元。但3年來,相關部門一直未給出明確處理結果,舉報人反映強烈。
市民無意揭出醫保詐騙
據鄭州市民李先生反映,2008年12月底,他在鄭州市醫保中心辦自己的醫保手續時,順便調取了母親的醫保卡使用詳單。記錄顯示,他“母親”於2008年10月在鄭州仁濟腫瘤醫院住院,總費用6568.8元,其中,個人賬戶支付112.16元,統籌支付5564.04元,現金支付892.6元。
隨後,李先生到該院查詢得知,“母親”曾在該院綜合五病區住院,病歷中登記的患者姓名、身份證號、地址等與其母的信息完全相同。“母親”在2008年10月4日住院,入院爲“急”,診斷是“肺部感染、高血壓、冠心病”,13天后出院。
對此,今年79歲的母親說,她只在2004年初住過院,從2008年底至今沒有住過醫院。
李先生調查發現,讓母親住院的是自己的親姐姐。李女士寫給家人的檢查書、保證書中顯示,“只想幫朋友一個忙,在沒有和媽媽商量的情況下,私自轉借給別人用的。”
之後,李先生又發現,李女士還用其醫保卡在2007年11月至2009年3月的17個月內,在該院住院5次,從社會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賬號上划走38271.32元。李先生說,“在此期間她從未住過醫院,是在騙保”。李先生於是向醫保、公安等部門反映,“3年了,不知跑了多少趟,就是沒結果”。
業內人士披露套現流程
鄭州仁濟醫院副院長商英智介紹,仁濟腫瘤醫院已於2010年7月由上海安平公司收購,之後更名爲鄭州市和諧醫院。和諧醫院與原來的仁濟腫瘤醫院毫不相關,但由於遺留的案件沒有查結,嚴重影響了新醫院的經營發展,希望有關部門能夠儘快查處。
在這家醫院的病案室裏,有17份病案因涉嫌醫保違規、違法在公安調取證據後,由醫院封存。而李女士和另一位病人的病案沒有封存,記者翻閱發現,李女士5次住院,其中3次住在五樓綜合科,2次住在腎病科。住院主治醫生是楊丙佔、李春麗,責任醫生是副主任醫師馬佑民和主任醫師張教授。當時的綜合科主任是高科源,腎病科主任是張教授。
仍在坐診的馬佑民說,李女士當時住院有身份證和醫保卡,是按國家規定辦理的。至於藥方上他的簽字,馬佑民說:“簽字我也不主管病人呀。”
張教授則說:“我簽過字,但是從來沒見過這個人。作爲科主任有些需要我簽字。”
那麼,持卡人沒來住院,醫院是怎樣進行“醫保套現”的呢?業內有關人士描述了這樣的流程:找熟人或親戚、朋友(參保人),利用他們的醫保卡編造假病歷。之後按照住院病人程序,檢查、開藥、治療等各項目錄輸入至“醫保”監管目錄中,以便醫保部門報銷、分利。“只有醫院"協同作戰"集體作弊,否則不可能完成這麼多環節。”
辦案民警稱水深難查
鄭州市社會醫療保險中心副主任史良說,經查,從2008年到2011年仁濟醫院涉嫌詐騙、違規案件共28人次,涉案金額達140817.25元,違規費用全部追回。
據史良介紹,醫保中心行政處罰後,於2011年9月8日以鄭社醫移字1號和2號《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書》移送鄭州市二七區公安分局。2號移送書中顯示,“在調查中發現鄭州仁濟腫瘤醫院將綜合五病區對外承包,2008年6月23日至2009年4月30日存在套取醫療保險基金現象。根據相關規定,現將該案移送你單位處理。”並附有相關材料,且公安機關已簽收。
負責簽收《移送書》和承辦案件的鄭州市公安局大學路派出所民警張博說,“確實送來一個表,但是這個不具有法律效力,我們已經口頭告知了。”張博說,目前派出所對於此案件只能外圍配合偵查,不能立案。理由是,移送手續須上級具有法律效力部門先對案件做出調查,再移送給司法部門,但醫保中心不是行政部門。
一位參與辦案的公安幹警說:“這個案件不是說咱查不成,現在醫院老闆逃到國外了,這是第一。第二,案子涉及了38個人。我們一查很後怕,現在涉及醫保部門是不是包庇他們?是不是內外勾結?恐怕再往下走水很深。”
2月4日,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戴春枝透露,該局已對仁濟腫瘤醫院展開徹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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