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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挑打扮時尚的愛美女士搭訕,打着“免費美容”的幌子將她們騙進會所,後設置重重陷阱強迫顧客消費明顯高於市價的美容護膚品,或是要求顧客辦理價格不菲的會員卡,一年多時間共有135人次在店內消費,涉及交易額達30餘萬元。近日,江蘇省啓東市法院對歐克萊、歐麗妍兩家黑店“免費美容”案作出一審判決,楊東輝因強迫交易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3萬元;錢玉兵等12名被告人因強迫交易罪分獲有期徒刑六個月至一年零九個月不等刑罰;施某因強迫交易罪被判處罰金1000元。
2011年3月8日上午,張女士途經某廣場時,一名推銷員介紹讓她到一家名叫“歐克萊”的美容店做美容,並稱婦女節有免費服務。張女士隨後被小夥子帶至該美容店,店內服務員以張女士的皮膚差等做爲由開始推銷化妝品,並往張女士臉上塗抹了一層化妝品,不久張女士感到臉部不適,用鏡子一照發現臉部皮膚出現了黑斑。詢問原因,美容師說其皮膚有毒素,必須要用店內的化妝品才能清理,並稱如不及時清洗,會對面部肌膚健康造成損害,嚴重者會造成面部癱瘓,而這些後果都要自己承擔。就在張女士打算自吞苦果掏錢買單時,美容師又向其介紹一種產品說長期使用後能夠改善膚質,忽悠張女士掏錢辦理會員卡。最後,張女士竟然“被消費”了2.98萬元。
張女士回到家後,家人都說她被騙了。張女士和家人多次找到歐克萊美容院,想讓對方退錢,但都被拒絕。無奈之下,張女士只好報案。據瞭解,張女士並不是唯一報案的人。2010年下半年以來,警方陸續接警,稱位於匯龍鎮的歐克萊、歐麗妍兩家美容院存在欺騙、誤導消費者的行爲。2011年5月,啓東警方開始對這兩家美容院突擊行動,抓獲包括美容院股東、經營者、導購、美容師等共20多名嫌疑人。
經查,兩家美容店在經營期間,除以上述手段宰客外,還以“手機輻射會損壞店內機器”爲由不許被害人使用手機,迫使被害人在店內購買產品、接受服務。
法院審理後認爲,楊東輝等14名被告人採用威脅手段,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接受服務,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爲均已觸犯刑律,構成強迫交易罪,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且該案是共同犯罪,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是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被告人施某犯罪時已滿16週歲未滿18週歲,系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應當從輕處罰,據此作出上述判決。
(顧建兵陳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