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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央視《新聞調查》欄目對深圳“縫肛門事件”進行了調查回訪。對於事件的真相,目前當事雙方仍各執一詞。
“縫肛門事件”發生一年半後,央視記者在深圳和陝西分別見到了事件雙方當事人,產婦的丈夫陳默和深圳鳳凰醫院婦產科原助產士張吉榮。“縫肛門事件”至今仍然沒有終結,而那場意外的事件卻徹底改變了雙方的生活。
陳默說事發前他在深圳租住的是高檔公寓,而如今為了照顧妻小、打官司,生意沒了,工作沒了,屢次被迫搬家,現在他租住在深圳城鄉接合部。但是對於一年前的“縫肛門事件”,他的態度依然堅定無比:我認為張吉榮就是在編造一個謊言。
而張吉榮則因此事丟了在深圳的工作,回到陝西老家,目前在一座礦區小城獨自生活,生活拮據。一年半過去了,再次談起“縫肛門”事件,張吉榮依然十分激動:“如果我做了縫肛門的這個事,我以我兒子的名義起誓;如果他一直認為我縫了肛門,讓他以他兒子的名義起誓。我詛咒他!”
2010年7月,一條條觸目驚心的媒體標題,引發了一場眾人關注的深圳“縫肛門事件”。
事件的一方、產婦的丈夫陳默質問:“有什麼資格去縫她的肛門?”事件的另一方、助產士張吉榮堅稱:“縫肛門根本就不存在。”但是媒體的密切關注,使事件迅速昇溫,最後調查機構介入並給出了“沒有發現肛門被縫住的情況”的結論。
不料事件平息三個月後,張吉榮將媒體和陳默告上法庭:“根本沒有的事情,媒體把我炒作了。”經審理,法院一審裁定案件系名譽侵權糾紛,無證據證明助產護士存在實施了縫合產婦肛門的事實。判決產婦家屬在媒體上刊登道歉聲明,並賠償精神損失費3萬元。
一審判決結束,陳默的代理律師另案起訴張吉榮人身傷害。
經歷各種調查、兩場官司,這場發生在醫院、患者、媒體之間的“縫肛門事件”到底是如何步步衍生的?誰是最終的受害者?
不給紅包就縫肛門?
2010年7月23日下午近4時,39歲的陳默和他25歲的妻子在深圳鳳凰醫院迎來了兒子的誕生,妻子順產,新生兒健康。
本來一切都那麼順利,讓人高興,可是快樂的時光很快就過去了。陳默說,當天晚上9時左右,麻藥勁散了,妻子說屁股痛,過了一段時間,妻子身上的衣服全部汗透了,臉色煞白,同時聲嘶力竭地喊叫,說肛門那兒疼得受不了。陳默一看,發現妻子肛門附近一圈都是線,凸出來很多東西。
在回答央視記者“你當時看到的是把整個肛門全部縫住了呢還是說只是看著有線”的提問時,陳默說:“我看著整個凸出物上面一圈都是線。”
陳默向院方求助,得到的答復是痔瘡急性發作。不過妻子劇烈的疼痛和肛門部位脫出物上的線圈兒讓陳默很狐疑,而且在生完孩子的兩天時間裡,妻子都沒有排便,陳默猜測原因可能是肛門被縫了。
7月26日,陳默選擇向電視媒體說出自己的猜測:這是典型的打擊報復,原因就是紅包問題。
7月27日,兩家報社接到讀者報料,記者找到陳默和醫院采訪。7月28日,兩家報紙同時發稿“產婦肛門被縫”、“助產士索要紅包”,“縫肛門事件”迅速傳遍全國。一時間人們紛紛痛斥醫生的醫德,同情患者的遭遇,呼吁社會正義。
肖友若,《××都市報》記者,也是最早報道此事的記者之一,他告訴央視記者,他們做第一篇報道的時候,到底是什麼情況也不是很清楚。當時有一個特征,就是產婦的肛門被封住了,無法排便。
央視記者:你剛纔說她的肛門完全被封住了,被縫住了,這是你的判斷?
肖友若:對,我是基於陳先生的判斷,對他的說法的判斷。
肛門究竟縫沒縫上?
面對強大的輿論壓力和信任危機,7月28日,也就是眾多媒體報道“縫肛門事件”的當天,深圳市衛生與人口計劃生育委員會(下稱“深圳市衛人委”)介入調查。
7月29日一早,深圳市衛人委針對媒體質疑的紅包、縫肛門、助產士執業資格等問題向媒體公布了調查結果:首先,調查報告認定助產士張吉榮收受了患者100元紅包,但並沒有認定張吉榮索要紅包。
那麼,紅包事件的原委是怎樣的呢?
根據陳默的描述,在張吉榮的一再暗示下,他拿出了身上僅有的200元現金中的100元,給了張吉榮作為紅包定金,並承諾事後會給更多。
而張吉榮則認為,廣東人有一個習慣,他們5塊錢也是個紅包,只是意思而已,就像廣東人平時遇到好事的時候發的利是,你不能不收。同時她也沒有承認過真的收了這100元的紅包,因為她很快就把這個紅包退了回去。
真相到底如何呢?唯一的知情人陳默的妻子堅決拒絕接受媒體的采訪。從事發到現在,沒有人采訪過這位在很多問題上都是見證人和第一當事人的產婦。而能肯定的是,100元錢又回到了陳默的手中。
那麼,肛門到底有沒有被縫呢?
7月29日深圳市衛人委在新聞通氣會上公布的行政調查報告認為:產婦的肛門並沒有被縫,肛門部位那一圈圈的線是助產士針對產婦生產過程中的痔瘡出血點做的止血處理。
但是,在場媒體記者對此結論提出了嚴重質疑。面對質疑,通氣會結束後,深圳市衛人委立刻在全市抽調了最權威的三位肛腸科專家和一位婦產科專家,帶著記者們來到鳳凰醫院的病房,對產婦的身體進行檢查。由四位專家的簽字結論指出:未發現肛門被縫合的情況,助產士進行出血點的結紮是止血處理。
為何三天沒有大便?
陳默在表達完對四位醫學專家的調查結論不認同之後,最早采訪此事的記者之一的深圳《晶報》記者張國防,當場給深圳市衛人委醫療監管處處長、新聞發言人周復打了電話,表示同樣的質疑。
周復:“縫肛門事件”這是專家的一個專業判斷。
張國防:是判斷,不是鑒定,不是鑒定,是吧?是判斷意見,不是鑒定,對不對?
助產士張吉榮表示,她是發現了產婦生產後痔核脫出並有出血纔做了痔瘡的處理,而正是她對痔瘡的處理纔引發了之後陳默關於“縫肛門”的猜測。而陳默則反復強調妻子之前從未有過痔瘡的病史,生產後三天沒有大便。
產婦生產後為何三天沒有大便?
具有豐富產科臨床經驗的衛生部北京醫院婦產科副主任王少為教授告訴記者:陰道分娩的產婦,80%以上前三天是沒有大便的。因為在分娩過程中,直腸裡頭的大便會排得很空,同時產後進食相對少一點,而且產後比較疲勞,腸蠕動稍微慢一點,所以陰道分娩者產後兩三天沒有大便是非常正常的現象。
在陳默妻子的病例中記載,生完孩子的第三天,醫生給產婦用了一只開塞露,產婦從此正常排便。
孕期痔瘡是否常見?
助產士又是如何描述她為產婦做的痔瘡處理呢?
張吉榮說,按照工作慣例,產婦順產生下孩子後,主管醫生就可以離開了,剩下的善後工作由助產士承擔。而她們必須檢查陰道、會陰、宮頸,連肛門外周圍組織也都要檢查,這個時候她纔發現產婦痔瘡。她說當時產婦整個痔核都脫出了,水腫得很厲害還伴有活動性出血,壓迫止血不起作用。
王少為教授解釋說,一般來講,懷孕到了28周以後也就是妊娠的中晚期,孕婦盆底的靜脈曲張再加上重力的關系以及分娩過程中的用力等因素,這種痔瘡是很常見的。統計表明,孕期痔瘡的發生率大於76%。如果是內痔或混合痔,往往是沒有癥狀的,所以大家都不注意。
深圳市人民醫院肛腸科主任王東是深圳市衛人委組織的行政調查組中的四位專家之一,他告訴記者,在懷孕生育期間,產婦一定要用力去生產,這時盆腔包括整個肛管、痔瘡等處都處於一個充血的狀態。在這種情況下,比較容易出現痔瘡急性發作。這個患者就是這種情況,當時痔瘡已經脫出,卡在肛門外並伴有水腫。王東還說,痔瘡急性發作時,有些患者會出現出血,比例約在10%左右。
痔瘡急性發作並出現出血時,該怎樣處理?
王少為介紹說,如果出血很少,可以壓迫止血,也可以縫紮止血;但如果出血量比較大,就要縫紮止血了。王東給出的處理意見,與王少為一樣。
深圳市衛人委的調查結論,確定了助產士張吉榮是針對痔瘡出血做的處理,而不是縫了肛門。但是,調查結論同時認定,作為助產士,張吉榮的診療行為超出了其執業范疇,屬於超范圍執業。做了二十年助產士的張吉榮,最終接受了罰款處罰。
尾聲
2010年8月,事發半個月後,在法醫的帶領下,陳默的妻子在羅湖區中醫院做了拆線和痔瘡還納處理。據陳默介紹,從此妻子肛門部位再也沒有疼痛過。
來自央視的提醒:
新聞標題不嚴謹
讀者可能被誤導
“縫肛門事件”在醫務工作者看來幾乎是一件不可能發生的事情,也並不難解釋清楚,可是,這件事情為什麼在短時間裡如此轟動甚至至今依然餘波未了呢?
深圳市衛人委的調查報告最後一項內容針對媒體,報告認為媒體關於“縫肛門事件”的報道與事實不符。
2010年7月31日,就在深圳衛人委公布的調查報告出來的第三天,陳默向羅湖區黃貝派出所報案,公安部門請羅湖區中醫院法醫科給陳默的妻子做了法醫鑒定。8月中旬,鑒定報告顯示產婦肛門周圍見環狀痔脫出、水腫,脫出物在九點位,可見黑色絲線縫紮,肛門周圍皮膚未見損傷。雖然再一次認定沒有縫肛門而是對痔瘡做的處理,但是一個“縫”字,又引起了新一輪爭議。
8月18日,肖友若所在的《××都市報》用了“法醫鑒定,產婦肛門的確被縫”這樣的新聞標題(肖友若說,縫和紮有很大區別,縫是要用到針,紮不一定要用到針,針會穿透肉什麼的,會產生痛苦)。
央視記者:作為一個讀者,看這個標題,可能還會一下子產生誤解,就是說法醫的鑒定結果其實是支持了此前的那個報道也就是肛門被縫了?
肖友若:嚴格來說還是有一點點問題。但是,痔瘡它本身就長在肛門外,你說它算不算肛門上的一塊肉?
央視記者:我舉個例子,口腔裡長一個瘡,做一個手術比如說縫了,那你說縫的是口腔裡頭那一處傷口,還是嘴被縫了呢?
肖友若:這個我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