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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呼和浩特2月13日電(李富、國玉虎)在未徵得父母同意的情況下,未成年人進行了大額的交易行爲該怎麼辦?律師對此提醒說,未成年人交易也有“防火牆”。
近日,內蒙古自治區赤峯市紅山區新華小區謝女士17歲的兒子小峯,在市區某汽車貿易公司花了12萬元買了一輛車。由於小峯尚未滿18歲,屬於未成年人,銀行不能爲他辦理貸款。於是,該公司家訪員根據小峯提供的家庭住址,來到謝女士家要求以謝女士的名義來辦理購車貸款。謝女士要求退車。但汽車貿易公司的家訪員說,合同已籤不能退車,只能回購,但需要謝女士承擔新車出廠的跌價損失。
據瞭解,17歲的小峯中專畢業後一直在家待業。他考取駕照不久後,拿出了自己的全部積蓄,又從同學那裏借了一部分錢準備購車。汽車貿易公司收下了小峯的定金,並與其簽了合同。但小峯的父母特別反對小峯買車,不僅拒絕幫助貸款,還要求小峯馬上退車。不料,遭到汽車貿易公司的拒絕。
赤峯市紅山區法律援助中心律師蕭賀林表示,未成年人交易也有“防火牆”,根據我國民法通則和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未成年人進行交易可分爲三種情形,一是未成年人進行的純獲利益的交易行爲,應當認定爲有效;一是未成年人進行的與其年齡、智力狀況相適應的交易行爲,應該認定爲有效;二是未成年人進行的其他交易行爲,法律效力待定,如其法定代理人追認,應當認定爲有效,如其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認或者法定代理人經相對人催告在一個月內未作出表示,應當認定交易行爲無效。
蕭賀林認爲,未成年人小峯在未徵得父母同意的情況下,擅自購買一輛價值12萬元的汽車,這樣的交易行爲顯然與他的年齡、智力不相適應。最終,在赤峯市紅山區法律援助中心律師的幫助協調下,汽車貿易公司返還了定金,謝女士返還了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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