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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常健通訊員潘法寬王恩梅)昨日天津港公安局接到報案,報警人吳某陳述,他是天津港南疆南航路大橋下鐵道口的臨時工,上午他將10000多元現金存放在值班室更衣櫃裏,下午便發現放在裏面的現金不翼而飛。
天津港警方受理案件後,立即進行現場勘查,但沒發現任何盜竊痕跡。經過對報案人員吳某進行細緻詢問,發現吳某的陳述自相矛盾,並對這被盜10000多元現金的來源說不清楚,偵查員初步判斷其有可能報假案。
偵查員在對吳某的家屬和同事的走訪中瞭解到,吳某平時生活比較拮据,喜好喝酒和賭博,不可能有10000多元存款。
據此,偵查員向吳某講明利害關係。經過一番較量,吳某終於承認自己報假案的事實。
原來,他的同事王某在未經過允許的情況下,私自從吳某的櫃子裏拿走了幾張光盤,事後還不承認,吳某一氣之下就想到向公安機關報假案,謊報丟失現金。由於房間中只有吳某、王某兩人,因此想借此誣陷王某進行報復,沒想到假案很快就被公安機關識破。
因吳某涉嫌謊報案情,日前被天津港公安局處以行政拘留10天,並處200元罰款的治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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