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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哈爾濱工商局啓動“叫停電信收費不合法規則”行動,高調叫板電信行業的計費方式。面對挑戰,電信行業也針鋒相對,《人民郵電》報撰文直指工商部門越權執法。
哈爾濱工商局通話應按秒計費
日前哈爾濱市工商局啓動“叫停電信收費不合法規則”行動,目標直指詬病已久的電信收費問題。
哈爾濱工商局消保處處長王緒坤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單次按分計算,不足1分鐘按1分鐘計算,假如只說了10秒鐘,它按60秒收費,就等於多收了50秒的錢,那50秒根本沒有接受它的服務,也沒有消耗它的資源。累積的通話時長100分鐘,但花費可能是130分鐘的錢。《民法》作爲基本法,規定了民事活動的基本原則等價有償、公平、誠實守信、不得違反公衆利益。我打1秒鐘,你算1分鐘,這顯然違背公共利益的。
現在全國有十二億多手機及固話使用者,累計到全國範圍就是一個驚人的數字。
哈爾濱工商局表示,資料顯示,僅1997年全國用戶就要多支付話費266億元,現在全國電話用戶已超過12億,絕大多數家庭不僅裝有固定電話,且每人一部手機。按現行電話計費標準,消費者多支出的話費可達正常話費的一倍。他們絕不允許(電信計費標準)繼續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要監督電信企業在現行計費原則下采取切實可行的方式補救和避免給消費者帶來財產損失。
電信部門反駁是否要精細到毫秒?
哈爾濱工商部門的行動引起了哈爾濱乃至是全國電信業的針鋒相對的強烈反應,多位通信業內人士表達了自己的反對意見,《人民郵電》報撰文直指工商部門越權執法。
文章表示:“我們對哈爾濱工商部門越權執法的行爲表示惋惜。《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規定,電信業的監督管理職責屬於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在各省區市由其派出機構各地通信管理局進行監督。即使有用戶對電信資費表示不滿或投訴,按照現行法律和管理體系,哈爾濱工商局也無權‘叫停’電信收費。”
文章還指出:“以秒計費是個老生常談的問題,之所以沒有成爲現實,是因爲邏輯上沒有必要,在實踐中也會無謂加大社會成本。據對79個國家和地區的統計,以秒計費的有8個,約佔10%,而絕大多數國家都沒有實行以秒計費,包括韓國、日本仍然以3分鐘爲一個計費單元。事實上,從全球來看,更多的是趨向於包月制、套餐制。如果認爲計費單元越細越合理,是否還要按1毫秒、1比特計費?”
律師觀點
工商有權監管電信消費
哈爾濱工商局和電信部門的角力,使這場爭論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哈爾濱市40多名律師聯名發表聲援信,支持哈爾濱市工商局的執法行動,呼籲政府制止電信不合理收費,並表示願爲哈爾濱市工商局提供法律援助。緊接着哈爾濱70餘名電信用戶聯名錶示堅決聲援並參與工商部門的維權行動。
那麼到底哈爾濱工商部門算不算越權執法呢?記者採訪了知名律師邱寶昌。
邱寶昌認爲: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是市場執法的主體,它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進行行政執法是有法律依據的。電信領域的電信法還沒有出臺,只有一個《電信條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法律層級是高於《電信條例》的。另外,沒有一部法律規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不能監管電信領域當中的消費問題。而消法規定的只要是經營者和消費者之間發生糾紛,工商部門都有職權進行監管。所以說工商濫用職權或者超越職權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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