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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日前,南開區居民李先生反映,最近一位保險代理銷售人員來電勸說他將每月零花錢“存”起來,這樣就能獲得分紅、意外傷害保障等。記者隨後調查發現,根據中國銀監會、保監會的規定,銷售保險產品時不得使用存款、儲蓄等詞語,提醒市民尤其是中老年人,存款和投保是兩種不同的業務,不要輕信推銷人員的宣傳。
李先生反映,上週他接到一個陌生電話,對方先是噓寒問暖,然後詢問“您每個月有700元左右的零花錢嗎”。在得到確認後,對方說:“零花錢閒着也是閒着,您可以存起來,每月存一次,存在一個屬於您的賬戶內,錢還是您的錢,這樣三年以後有分紅,收益比銀行高,還額外獲得一份最高20萬元的意外傷害保障。”李先生問:“存進去的錢什麼時候可以取出來?”對方回答:“任何時候都可以。”
對此,本市一家壽險公司管理人員表示,銷售代理人將保險說成是存款,尤其是突出存錢、收益,將產品的本質“意外傷害保險”反而說成是次要功能,明顯是誤導消費者。當前部分保險產品通過銀行轉賬,消費者將賬戶內的資金轉入投保賬戶,這極易讓人聯想到存款,分紅又極易聯想到利息,但是銀行存款和保險產品有本質不同,保險產品並非“任何時候都能完整地取出來”。在投保的一定年限內,投保者“取錢”視爲退保,要扣除相當多的本金。雖然投保者有退保的自由,“任何時候都能取”,但關鍵是“能取出來多少”。然而,保險銷售代理人員爲了推銷對此故意隱瞞。
去年3月,中國銀監會規定,商業銀行在各類保險單證和宣傳資料上不得使用帶有銀行名稱的中英文字樣或銀行的形象標誌,不得出現存款、儲蓄、與銀行共同推出等字樣,不得違反監管機構相關規定。宣傳資料不得將保險產品與銀行存款、證券基金等其他理財產品進行簡單比較。(記者李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