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今日,足壇反賭案繼續進行一審宣判。遼寧省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前青島海利豐足球俱樂部董事長杜允琪被判7年有期徒刑。
此前央視已公佈,杜允琪、劉宏偉在擔任海利豐足球俱樂部董事長、總經理期間,曾收取其他俱樂部的賄賂,操縱足球比賽結果,但卻沒有披露過公告裏的“非法拘禁”和“妨礙公務”等案情。
據遼寧省鐵嶺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7年9月,被告人杜允琪利用擔任青島海利豐足球俱樂部總裁的職務便利,與成都謝菲聯足球俱樂部董事長許宏濤等人通謀,收受成都謝菲聯足球俱樂部50萬元,指使青島海利豐隊在中甲足球聯賽第21輪比賽中故意輸給成都謝菲聯隊。
2008年10月28日,杜允琪爲使青島海利豐足球俱樂部在中甲聯賽中保級,指使本隊球員杜斌賄買對方球員操縱比賽。杜斌通過本隊球員樑明與無錫中邦足球俱樂部隊員高峯、李丹達成故意輸球的通謀。後青島海利豐隊贏得比賽保級成功。10月31日,高峯、李丹和杜斌、樑明收到青島海利豐足球俱樂部130萬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