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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案件宣判現場。
近年來,我國農村大批勞動力外出務工,隨之產生了一個特殊的未成年人群體——留守兒童。
這些留守兒童缺乏直接的家庭教育和親情關懷,其在學習、生活、心理及人格的發展上都或多或少地出現了一些問題,不少留守兒童表現出沈默寡言、性格孤僻、行為偏執等問題。當然,也有些『幸運』的留守兒童可以跟隨父母一起外出打工,但不幸的是,由於父母工作壓力大,缺乏足夠的時間和精力來教育孩子,通常以打罵等簡單粗暴的方式來代替溫馨和睦的家庭教育。對於這些留守兒童來說,滿心的期待等來的卻是無情的打罵,無疑是『雪上加霜』。一旦他們承受不了這雙重的『壓力』和『折磨』,積怨就會如火山般爆發出來,輕則是對抗父母的言語責罵,重則是直接加害父母的身體。
今年春節前夕,江蘇省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由家庭教育方式不當引發的血案,兒子於小文居然持刀將自己的父親捅成重傷,被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A
要錢未果,喝酒壯膽舉刀弒父
——『我當時只想著他又要打我罵我,不給我面子,就想殺了他,然後自殺,一了百了……』
於小文在暫住地蘇州沒有什麼朋友。2011年7月4日晚,正好他僅有的幾個朋友遠道而來,他要做東請客,但身上沒錢,只好硬著頭皮去找父母。於小文來到父母的暫住地,向母親王金花要200元錢。王金花知道兒子是有多少就花多少的主,當即就表示沒有錢。父親於正清看到兒子又來要錢,就責罵了他幾句:『沒出息,就知道要錢!』還隨手拿起桌子上的鏈子鎖欲打於小文。於小文見狀連忙躲開,知道今天肯定要不到錢了,只得忿忿地走了。
因為沒有要到錢請朋友們吃飯,於小文和他的朋友們不歡而散。從朋友們『鄙夷』的目光中,於小文感到自己大大地失了面子,以後在朋友們面前很難抬起頭來。悻悻地回到自己的暫住地,於小文越想越氣,一則是今天父母讓自己在朋友們面前丟了面子,二則想到父親平日裡對待自己的種種不是,一時間恨不得殺了於正清。正在生悶氣中,於小文的叔叔於正強打電話叫他過去喝酒,於小文心中郁悶,加上也沒有吃飯,正好去喝酒解悶。不多時,於小文已經喝了三瓶啤酒,嘴裡開始罵罵咧咧:『老頭子今天又不給我面子,又要打我罵我,總有一天我要殺了他!』於正強以為他說的是醉話,完全沒有在意。
晚飯後,於小文晃晃悠悠地回到暫住地,酒還沒有清醒過來,但腦海裡那個可怕的念頭卻越發強烈——殺了老頭子!於小文為了壯膽,又到附近的小賣部裡,向店主賒了一瓶『雙溝大曲』,擰開蓋子就往嘴裡灌,還沒走到家,半瓶白酒已經下肚。此時的於小文已經沒有能力控制自己的思想了,他想起剛纔在叔叔家裡吃飯的時候,有一把切西瓜的水果刀,看起來比較長,也很鋒利,正是殺人的好武器。於是他又返回到叔叔於正強家裡,在電視櫃上面找到了一把長42厘米的木質柄雙刃刀,頭也沒回地出了門。於正強心裡隱隱有點犯疑,但沒有繼續深想,也沒有阻攔。
於小文回到父母的暫住地,當時家裡只有母親王金花一個人。她一看兒子拿著一把長刀,還滿身酒氣,就覺得情況不對,正想責問兒子拿刀乾什麼,沒想到於小文先說話了:『老頭子在哪,我要殺了他,他死了我再自殺,一了百了……』王金花一聽嚇壞了,連忙勸說兒子:『我給你200元錢,快把刀丟掉,不要鬧了,小心被爸爸看到又要打你了。』於小文根本不理會母親,堅持說要殺了於正清,然後自殺。王金花越聽越心驚,趕忙跑到隔壁鄰居家打電話給於正清,說兒子酒喝多了,手裡拿著刀要殺他,讓他先別回來。隨後,她又打了電話給於正強,叫他過來幫忙勸勸。
於正清玩牌正在興頭上,一接電話大怒不止,『反了天了,這個小兔崽子還敢殺老子,看是他殺了我,還是我殺了他……』於正清扔下牌,騎上摩托車,風馳電掣般地回到家。剛一進門,就看見於小文拿著一把刀坐在門口,他二話不說就准備上前動手教訓於小文。於小文看到父親,也是二話不說提起水果刀就刺,僅僅捅了兩刀,鮮血就流滿了於正清的全身。於正清見於小文來真的,急忙中抓住他的手,父子倆糾纏扭打到了地上。聞訊而來的於正強衝上前去一把將於小文按倒在地,並奪下他手裡還在淌血的刀。於小文力氣不夠,最終被於正強制服,而於正清則捂著肚子在一旁痛苦地呻吟。王金花也回來了,看到這幕慘狀,趕緊又跑出去打了110和120。
民警趕到現場後,將於小文傳喚至當地派出所約束至酒醒。經詢問,於小文如實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實。於正清經送醫院搶救,所幸未死,但造成脾破裂、血氣胸、肋骨骨折和失血性休克。經法醫學鑒定,於正清的損害已構成重傷。
雖然於小文被抓獲後如實坦白了作案經過,但父子間到底有何深仇大恨,他竟然能向養育自己17年的親生父親下毒手,難道僅僅是因為父親責罵讓自己丟了面子嗎?
B
自幼留守,常遭家暴積怨爆發
——『我原本想,到了蘇州就可以和爸爸媽媽一起過快樂的生活,但沒想到爸爸老是打我、罵我。我開始時很怕,到了後面就恨爸爸了。』
於小文1994年出生,老家在江蘇沭陽農村,3歲時,因家境貧寒父母就到上海打工去了,他成為留守兒童。於小文從小跟隨爺爺奶奶一起生活,小學讀至三年級,因年齡較大直接跳級到五年級,後又因學習成績太差而輟學。之後,於小文到當地一所武校學習,因吃不了體能鍛煉的苦還沒幾個月也回家了。於小文因無一技之長,平日裡寡言少語,就幾乎沒有朋友,性格也越來越孤僻。爺爺奶奶年事已高,還要忙於家務,也疏於對於小文的照顧和教育。每每看到別家的孩子都有爸爸媽媽在身邊照顧,一家人其樂融融,於小文就十分期盼能早日與父母團聚。
『其實在他心底深處,是十分渴望得到父母關愛的。』虎丘區法院專門為於小文聘請的心理諮詢師孫志艷老師如此分析道,『但他越是期待,越是得到失望,從而造成內心自卑、孤僻,不願意與人交往,不願意表達想法,這也是很多留守兒童的問題。』
於小文對父母的期盼終於有了結果。2009年初,於小文的父母轉到蘇州打工,於正清在蘇州一家超市做搬運工,王金花自營一家飯館,生活算是有了一定著落。王金花經營的飯館是小本經營,請不起工人,夫妻倆合計一下,決定把兒子於小文接過來做幫手,一家人還可以團聚。
2009年10月,於小文滿心歡喜地到了蘇州,他就在母親王金花經營的飯館裡面幫忙打雜,主要的工作就是掃掃地、幫幫廚,最喜歡做的就是抓魚和殺魚。一家人雖然生活艱苦,但也快樂。可是好景不長,因經營不善,王金花的飯館被迫停業,於小文也就失業了,只能隨於正清到超市打工。愁雲開始籠罩這個家庭。
於正清本就是一個大老粗,沒有什麼文化,自從王金花經營的飯館關門之後,心情就開始變差,經常抽煙、酗酒,極容易煩躁,加之乾活累,動不動就動手打於小文出氣,罵他沒出息,甚至還動手打自己的老婆王金花。王金花和於小文長期忍受於正清的打罵,身心俱疲。受父親於正清的影響,於小文也慢慢地喜歡上喝酒,本來每月賺錢寥寥,卻多用於買酒喝酒上面,所剩無幾。
於小文對父母的滿心期待逐漸化為泡影,對父親的打罵先是委屈、畏懼,到後面慢慢變為不滿、怨恨,有時候於正清打罵的時候,他甚至還頂上兩句。不頂嘴還好,一頂嘴於正清打得更凶,毫不心軟,每次都打得於小文跪地求饒為止。如果王金花在旁邊勸架,於正清就連她一起打。
2010年底,於小文因不堪忍受於正清的長期打罵,毅然搬出父母的暫住地,單獨一人在外租房居住。因為自己常常花光錢,有時不得不回父母的暫住地要錢,但不管要不要到錢,每次於小文都會有同樣的待遇——輕則受到於正清的責罵,重則受到打罰。
承辦法官潘強生認為,『這就是家庭教育的問題,父親於正清對兒子於小文簡單、粗暴、惡劣的家庭教育方式,實際上也成為於小文學習模仿的對象,就是以暴制暴,再加上於小文文化程度較低,認知能力有限,對父親於正清的怨恨積累已深,一旦有了一個導火線,就必然會爆發出來。案發當天,於小文因借錢未遂,認為是父親於正清讓自己丟了面子,心中氣憤,點燃了長久以來對父親的積怨憤怒,所以纔有了今天這幕悲劇。』
C
從寬處理,故意殺人領刑三年
——『爸爸,我對不起您,我不孝……』
了解到於小文殺父的動機,纔能真正幫助於小文改過自新。在正式開庭前,虎丘區法院適用恢復性司法程序,特意安排了一次庭前心理輔導,專門將心理諮詢師孫志艷請過來為於小文進行心理疏導和治療。孫老師對於小文作出的心理評估報告顯示:『由於於小文從小是留守兒童,父母在蘇州打工,從小缺少愛和情感的滋養,面對經常被父親打罵以及整個家庭關系的動蕩,那種想被愛、被關懷而又得不到所產生的絕望和自棄是造成其和父親矛盾不斷昇級至悲劇的重要原因。』經過孫志艷和潘強生的開導和教育,於小文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對自己的殺父行為表示非常後悔。
2011年12月1日,本案正式開庭。於小文站到了被告人席上,當他看到父親於正清的那一刻,立馬跪倒在地,失聲痛哭:『我對不起您,爸爸,我錯了,我不孝,請爸爸還有媽媽原諒我……』此時,於正清也是老淚縱橫:『爸爸也對不起你,我不該打你罵你,我們都會等你出來……』在一旁的母親王金花早已泣不成聲。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於小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應當依法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被告人於小文已經著手實施犯罪,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處罰。被告人於小文犯罪時已滿十六周歲未滿十八周歲,系未成年人犯罪,應當減輕處罰。鑒於本案系家庭內部矛盾、親情之間引起,被告人於小文歸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且當庭自願認罪,真誠悔過,並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一定程度了彌合了受到傷害的父子關系以及社會關系,可以從輕處罰。最終,本著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法院以於小文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我已經原諒他了,是我不好……』在法院宣布判決後,始終神情緊張的於正清終於緩緩舒了口氣。
本案雖然已經宣判結束,但由此引發的思考卻遠未結束。如何避免這樣的家庭悲劇再次發生,承辦法官潘強生在宣判後對被告人於小文、被害人於正清以及在場所有的旁聽觀眾進行了法庭教育,被告人於小文犯罪時系未成年人,由於涉世不深,文化程度較低,不能正確認識和判斷自己行為的後果,因而導致犯罪,希望被告人於小文能以此為鑒,真正感受到社會各方的關愛和溫暖,重新樹立起對新生活的信心和希望,一方面要好好改造,努力掌握一技之長,並認真學習法律知識,爭取早日回歸社會,做一個勤勞、守法的好公民;另一方面應該孝敬父母,尊老愛幼,多方面培養自己的品德性格,以期將來自己為人父時,對自己的子女能夠給予良好的教育方式和環境,做到父慈子孝,其樂融融,構建和諧家庭,和諧社會。
D
關愛護航,節前回訪溫暖人心
——『謝謝法官還記得我,我一定會好好改造,重新做人!』
宣判後,於小文心服口服,沒有提起上訴。判決生效後,他被送至江蘇省第一少管所服刑。今年春節前,虎丘法院的法官們又帶領心理諮詢師孫志艷以及於小文的父母,一起到少管所對於小文進行了回訪。在會見室裡,大家又見到了於小文,略顯消瘦了些,但精神狀態還是不錯。他看到了眾人,露出了久違的笑容。大家坐下來一起拉起了家常,氣氛非常溫暖融洽。
這是於小文和父母在法院宣判之後的第一次會面,雙方互訴親情,場面感人。法官鼓勵於小文把監獄當作課堂,努力學習,認真改造,爭取早日回歸社會,做一個受別人尊重,對社會有用的人。同時送上新年賀卡、書籍、生活用品和食品等禮物。孫志艷則用通俗易懂、形象生動的語言告訴於小文,在春節前用心思考,放下包袱,與自己有不良行為的過去畫上句號,在新的一年裡開始新的生活。『謝謝你們來看我,我不會忘記法官和老師的教誨,更不會忘記我的爸爸媽媽,我一定會認真改造,爭取早日出來,孝敬父母!』
父慈子孝,家庭和諧,萬事俱興,善莫大焉!
(文中除法官、專家,其他人皆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