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新北派出所民警下午在轄區巡邏時,發現有一年約3歲女孩兒站在路邊大哭,將女孩帶回派出所照看,直到交到女孩父母手中。當晚,女孩兒的父母來到新北派出所,對民警給予的幫助表示衷心的感謝。
2月19日下午16時許,新北派出所民警劉子洋巡邏至廈門路與雲山道交口處時,發現一名年齡約3歲的小女孩站在路邊上大哭,無人照看,該女孩兒身着紅色外套,黑色長褲,手中攥着一個奶瓶,上寫“月月”二字。民警邊哄女孩邊問其家住哪裏,女孩稱自己找不到家了,不知道父母叫什麼,身上也沒有父母的聯繫方式,民警在四處尋找也沒有找到小女孩的家長,便將女孩帶上車,向周邊幾個小區的物業處進行詢問,但這些物業因爲沒有女孩的記錄,所以都無法確認是不是自己小區的孩子。此時天色漸晚,氣溫也降了下來,下班的人越來越多,女孩看到周圍來來往往的人們,嚇得又哭了起來,民警便將女孩帶回派出所照看。民警將女孩安置在民警休息室內,給女孩拿來水和食物,並哄着女孩玩起來,女孩這才停止哭泣,露出了笑容。同時,民警劉子洋繼續在周圍查找女孩父母。
當晚約18時許,鄭氏夫婦拿着一張照片匆忙來到新北派出所,向民警詢問是否帶回來一名女孩。民警瞭解情況得知,當天上午,鄭氏夫妻早晨上班時將月月放在了家裏,沒想到小孩自己跑出來玩了,因爲孩子還小,不認得家在哪裏,直到下午他們回家時孩子還沒有回來,在周邊尋找也沒見着孩子蹤影。鄭某二人向物業人員打聽才得知,新北派出所的民警不久前曾帶着一個女孩來到物業室詢問,二人聽後趕緊來到派出所。民警劉子洋通過對其女兒照片仔細辨認,認出該照片上的女兒正是他們下午帶回所內的女孩,又對鄭某二人的身份進行覈實後,趕緊將女孩帶到他們面前。鄭某二人見到毫髮無損女兒,流下了感激的淚水。(通訊員趙永明 曹寶琴 閆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