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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娟拿著當年尋找女兒的尋人啟事,不禁潸然淚下。記者伍霞攝
永州幼女被迫賣淫案今日二審三湘華聲法援團公益律師免費代理
受害人母親:女兒改名寄居親戚家,庭審沒告訴她
記者虢燦實習生眭文麗陳橙
五年時間可以改變什麼?可以讓一個女童長成亭亭玉立的少女,可以讓一個家庭看到新的希望,卻衝淡不了心裡難以磨滅的陰影。
樂樂(化名)17歲了,將近一米七的身高讓她比同齡人高出一截,可羞於啟齒的性病和對男性的恐懼如影隨形,讓她對五年多前的回憶想忘都忘不了,而她的母親還在為她三個多月噩夢般的經歷討個公道。
2月21日,本報曾連續關注的永州幼女被迫賣淫案二審將開庭。改名換姓的樂樂,正竭力讓自己融入高中生活中。
遭強奸後被迫賣淫百多次
2006年,那時樂樂纔11歲,還在讀小學五年級,愛畫畫,愛彈琴,活潑可愛,她的人生在那年徹底改變了。
那年10月1日,她被朋友周軍輝以看影碟為借口,騙到一家影碟出租屋強奸,周軍輝還威脅,如果樂樂把事情張揚出去,他將殺了她全家,要樂樂跟他出去工作,不要上學了。
兩天後,周軍輝再次威脅,樂樂便留下一張紙條後離家出走了。
樂樂被帶到一家休閑中心,跟幾個『姐妹』一起接客,三個月裡接客一百多次,當年12月的一天,還遭四人輪奸,並被拳打腳踢。
當母親唐娟得知女兒在休閑中心時如晴天霹靂,在休閑中心附近撿了十幾天垃圾後,纔透過大門看到了女兒。她不得不請兩名親戚扮成嫖客救出了女兒。
母親艱難維權本報相助
救出女兒後,唐娟多次到公安機關要求立案,但都不了了之,直到她以死相逼,兩個月後纔立案。幾經波折,引發省公安廳關注。幾年裡,在經歷一審、二審之後,此案發回重審。2011年3月,永州中院對7名被告人一審宣判,休閑中心老板娘和周軍輝被判死刑,四人被判無期徒刑,另外一人被判刑15年,同時7名被告人賠償樂樂20萬元。
一審判決後,雙方均提起上訴,被告人認為量刑過重,而唐娟希望7人都能判死刑,繼續提出184萬元的民事賠償。
幾個月裡,唐娟找到了本報法援團甘元春律師和北京漢良律師事務所胡益華律師求助,兩位律師以法律援助的形式無償代理此案。
今年2月21日,省高級人民法院將在永州審理此案。
對話
希望女兒身體好,心病也能好
20日下午,記者撥通了唐娟的電話,電話那頭她對二審很期待。唐娟說,女兒現在已上高一了,成績中等,改了名字寄居在親戚家,庭審的事並沒有告訴女兒,『不想讓女兒分心,能不提就不提。』唐娟說。
已經17歲的樂樂比同齡孩子安靜很多,幾年裡除了親人從來不跟男人接觸,一家人全靠樂樂父親在外打工。
談到對女兒的期待,唐娟說,只希望女兒能忘記過往,早日治好病,醫好心病,開開心心活著。-記者虢燦實習生眭文麗陳橙
(來源:華聲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