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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強瓦斯防治示範礦井建設,強力推進瓦斯防治綜合治理工作體系建設
19.認真貫徹落實“十二五”煤礦瓦斯綜合治理工作體系建設總體規劃。督促各地按照年度建設目標、達標時限等要求認真抓好落實;指導推進將瓦斯綜合治理工作體系建設與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和瓦斯隱患排查治理有機結合,組織制定體系建設評估考覈標準和辦法,對體系建設進行量化評估考覈。
20.加強示範礦井建設。充分發揮煤礦安全改造中央預算內資金的引導作用,督促各地落實配套資金,加強對煤礦安全改造與煤礦瓦斯治理示範礦井建設項目的監督檢查;及時總結各地和煤礦企業瓦斯治理示範礦井、“六大系統”建設示範礦井經驗,組織召開現場會、經驗交流會等,加大先進典型經驗推廣力度。加強對瓦斯災害嚴重的重點地區的督導和先進典型培育,指導瓦斯災害嚴重地區建設不同類型的瓦斯防治適用技術管理集成體系,發揮區域示範引導作用。
七、加強法制建設,強力推進瓦斯防治法規政策標準的完善落實
21.進一步完善瓦斯防治法規政策標準。落實國辦發〔2011〕26號文件要求,配合相關部門加大調研力度,進一步出臺瓦斯防治相關財稅優惠政策。加快制定出臺《煤層氣開採安全規程》,推進煤層氣安全監管監察和開發利用。充分吸納近年來出臺的煤礦安全規章、標準和形成的先進技術成果,充分吸取事故教訓,進一步做好《煤礦安全規程》部分章節的修訂工作。進一步完善礦井生產能力覈定辦法,把抽採達標作爲能力覈定的重要指標。制定並組織實施《煤炭行業標準“十二五”規劃》,進一步做好瓦斯防治相關標準的制修訂工作。
22.推進煤礦瓦斯防治政策法規標準的落實。支持各地和煤礦企業制定完善落實瓦斯抽採利用各項政策的實施辦法和措施,用足用好發電上網和優惠電價等各項優惠政策。
八、堅持實施“科技興安”戰略,強力推進瓦斯防治技術水平提升
23.加強瓦斯防治技術攻關。逐步建立和完善以企業爲主體、市場爲導向、產學研用相結合的煤礦瓦斯防治技術創新體系,組織做好做爲國家“十二五”科技支撐項目的“深部及中小煤礦災害防治關鍵技術研究與示範”的實施工作,建立深部礦井突出、熱害治理以及中小煤礦災害治理示範礦井。
24.強化瓦斯防治先進適用技術提煉推廣。進一步挖掘煤礦企業在強化瓦斯抽採達標、突出礦井防治、瓦斯等級鑑定等方面的先進典型經驗,推進瓦斯防治理念、技術、管理、裝備集成創新,推動重點工作開展。支持各地結合本地實際篩選煤礦安全先進適用技術與裝備,組織開展煤礦安全科技進企業、技術會診、技術講座、技術交流和產品展示等活動,大力推廣先進適用技術與裝備。
25.強化煤礦設備管理。研究制定煤礦用設備、儀器、儀表管理技術規範(標準),推進煤礦企業建立健全標準化、規範化設備管理制度,提高設備完好率。對禁止井工煤礦使用的設備及工藝淘汰情況進行摸底調查,督促企業加快落實《禁止井工煤礦使用的設備及工藝目錄》(第一、二、三批),不斷提高煤礦裝備水平。
26.大力推進“六大系統”建設完善工作。加快“六大系統”建設規範標準的完善,組織開展規範宣講和技術服務工作;督促各地開展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建設情況檢查,對要求2012年6月底前完成緊急避險系統建設完善工作的所有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礦井,中央企業所屬煤礦和國有重點煤礦中的高瓦斯、開採容易自燃煤層的礦井進行專項檢查,對不能按期完成建設的礦井,依法暫扣其安全生產許可證。
27.強化煤礦安全技術管理。進一步落實《關於進一步加強煤礦企業安全技術管理工作的意見》(安監總煤裝〔2011〕51號),推動煤礦企業建立健全煤礦安全技術管理體系,強化企業總工程師技術決策權和指揮權,強化企業技術管理機構的安全職能,不斷提高瓦斯防治技術管理水平。
(來源: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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