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攝影孫建一 泊車管理員錄入車輛信息。
本報記者李賀
為了更好地利用公共資源,從20日開始,人民大街以西37條街路的1073個停車泊位將收取停車費,人民大街以東31條街路的1572個泊位,也將於近期開始收費。
而在重慶路商圈、桂林路商圈、紅旗街商圈、黑水路商圈、光復路商圈等5個商圈的車位將按照『533』的原則收取停車費。
2645個車位將全部開始收費
20日8時許,在桂林路經營服裝店的謝女士像往常一樣把車停到桂林路上的停車位。『我剛停好車,就有一個穿著反光背心的收費員跟我說,從今天開始這裡實行「533」的收費原則。』謝女士說,以前就算是把車停一天,也最多收8元錢。而按照現在的收費標准,停兩個小時就要支付8元錢。
當日,記者來到桂林商圈。此處停車位旁邊站立著數名著裝和交通協管員相似的人,來到近處纔看清楚,他們的反光背心上清楚地寫著『泊位管理』四個字。除此之外,他們手裡還拿著一個移動POS機。通過其胸前佩戴的證件,記者得知,這些人都是隸屬於長春市昊迪停車服務有限公司的泊位管理員。
據長春市昊迪停車服務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孫長龍介紹,該公司通過競拍的方式以首年955萬元,之後每年價格遞增5%的價格取得了城市中心區域70處街路,共2645個停車泊位的3年經營權。
從2月20日開始,該公司將正式對人民大街以西37條街路的1073個停車泊位收取停車費。其中商圈停車費采用『533』收費原則。即第一小時收5元錢,以後每小時收3元。人民大街以東31條路的1572個泊位也將於近期開始收費。
無法出『票』可拒絕繳費
據了解,車主在將車駛入車位停好之後,泊位管理員會把車輛的號牌、泊位編號、停車時間等信息錄入POS機,之後將POS機打印出的票據交給車主。此時車主需要預先支付一小時的停車費用。等停車結束後,車主在根據停車時間進行繳費。
據孫長龍介紹,在經過一個多月的系統培訓之後,已經有100名泊位管理員上崗服務。在商圈以內車位全部采用『533』收費制度,而非商圈內的則采用『322』收費制度。
反光背心和服務卡是該公司每一名收費員必備的裝備。服務卡上除了收費員的照片以外,還將標注其工作單位、姓名、職務以及監督舉報電話。如果遇到沒有佩戴服務卡和不能提供停車票據的泊車管理員,市民有權拒絕繳納停車費,並可撥打0431-85161985向昊迪公司進行舉報。
據了解,除了傳統的現金付費以外,車主還可以通過銀聯卡進行付費,這樣既方便了車主也減少了收費員攜帶大量現金的麻煩。
此外,該公司收取的是佔用公共資源的費用,如車主在停放車輛過程中發生意外,該公司和泊車管理員是不負任何責任的。
交警將對違法停車進行嚴懲
據孫長龍介紹,停車位的收費時間為每天的7時至21時。由於這些街路集中在商圈,經常有車輛一停一天。這給正常的停車收費帶來很大困難。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有些車主為了逃避繳費,將車停在原本禁止停車的位置。由於泊位管理員沒有執法權,面對現在這種情況,他們根本沒有辦法。
隨後,記者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了解到,對於違法停車的行為,交警部門將加大力度進行查處,通過違法攝錄、警車巡查、定點看守等多種措施,對商業區、校園周邊等重點區域進行全時段管控。並進一步對臨街企事業單位停車場的產權明晰,盡量為市民提供更大的公共停車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