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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10億要7億。”武漢地鐵廣告“低標中標”事件,在引起社會輿論廣泛關注之後,武漢市紀檢、監察部門19日晚宣佈“廢止”這一招標結果。從招標到廢標,武漢地鐵短命的招標中到底存在怎樣的“貓膩”?是誰導演這場“高價落標低價中標”的招標秀?《經濟參考報》對此進行了深入調查。
高價者落標
去年11月18日,武漢地鐵集團發佈“軌道交通2號線一期工程站內平面廣告媒體代理經營”的項目招標公告,並委託湖北成套招標有限公司代理向社會公開招標。共有10家單位報名。經資格預審,共有6家單位預審合格。
今年1月12日,在公開開標中,3家公司參加投標報價,分別是深圳報業集團地鐵廣告公司10.18億元;上海雅仕維集團7 .30億元;廣東省廣告股份有限公司7.05億元。
按照招標文件規定,評標採用綜合評估法,分爲報價評審(60分),商務標評審(15分),項目經營建議書評審(25分)三個部分,合計100分。據此測算,第一部分成績,深圳報業領先廣東廣告11.9分。
雖然剩下的兩部分需評標專家打分,但第一部分就大比分領先的深圳報業,認爲中標已毫無懸念了。
1月18日,武漢地鐵集團在其官方網站上公佈了結果,廣東廣告中標,報價比其高出3.18億元的深圳報業意外落標。
對此,不僅深圳報業,就連普通百姓也感到震驚,對招標過程中是否存在“貓膩”甚至錢權交易提出質疑與猜測。
有人操控評標?
目前,武漢正處於地鐵建設高峯期,資金需求量大。但武漢地鐵爲何捨棄最高價,卻要最低價?
對此,武漢地鐵集團運營公司專門舉行新聞通氣會表示,此次招標,不同於公開競價、拍賣等招商方式,不只是考慮價格,而是綜合評價。營運公司黨委書記陳川說,“我們擔心標價過高導致成本壓力大,日後經營不下去,從而影響支付能力。”
而業內人士認爲這個理由很“牽強”,作爲國有項目的經營權轉讓“價高者得”是必然道理,何況投標人深圳報業在地鐵廣告方面有着不菲的業績,難道擔心中標企業沒有“賺頭”?
其實,深圳報業的“落榜”更源於在第三部分的評標中大量失分,其中有兩小項得了零分。而中標方廣東廣告得了滿分。
陳川向記者解釋說,因爲《招標文件》明確規定“乙方需在經營許可期內保證不低於廣告媒體總面積的5%用於發佈公益廣告;如果5%的媒體面積不能滿足政府對公益廣告要求時,以政府規定或要求爲準”。深圳報業的投標書上只寫着“每年用於發佈公益廣告的媒體數量將不低於總數的5%”,而政府的相關要求是不少於10%。
這一解釋更加引起業內專家的質疑。曾參與《招標投標法》起草工作的武漢大學餘杭教授說,在評標中,只對嚴重跑題或者完全不回答者打零分。“深圳地鐵的作答可以打低分,但不應打零分。”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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