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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援日均耗資4萬元
近年來隨着戶外運動的發展,驢友人羣冒險違規進入泰山景區的數量大增,給景區的管理和保護帶來巨大的壓力和負擔。目前泰山設有80個檢查站攔截非遊覽線路上山的驢友,去年一年查堵驢友18600人。泰山景區負責人稱,最多的時候,一個週末能攔截800餘人。
今年1月6日,泰安市人民政府專門發佈《關於加強泰山風景名勝區非遊覽線路進山管理的通告》,明確規定爲保障泰山資源和遊客安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非遊覽線路進山遊覽,並指出,“對未經批准從非遊覽線路進山的,泰山管理行政執法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條例》給予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相對於這一違規成本,救援成本則顯得非常高昂。記者從泰山景區消防隊瞭解到,此次搜救,調動了消防、公安、武警、景區工作人員等隊伍力量,日均耗資4萬多元。“光是我們消防大隊一天就消耗近萬元,這裏麪包括我們的後勤保障、設備配置、器材更換等費用。”泰山景區消防大隊長劉鋒說。
法律監管需到位行政處罰應有威懾性
據記者瞭解,目前我國尚未建立起戶外探險活動相關的制度和法律規定,既缺乏培訓野外生存技能的相關機構,也缺乏這方面的行業規範、國家資證考覈。同時,從現有的法律來看,驢友探險活動沒有監管主體,其監管“真空”問題亟待引起立法部門的重視。
記者瞭解到,戶外運動發達的國家對應對險情有比較規範的救援機制,如以色列海灘管理部門會按照海上風浪級別更換白、紅、黑三色旗,白旗表示海面風平靜,可以游泳,這時如發生意外,政府全權負責醫療費和賠償金;紅旗表示海上已不正常,最好不要下海,如發生意外,政府與出事者各自承擔一半責任;黑旗則表示海上形勢險惡,嚴禁游泳,如有人一意孤行,發生險情,政府也會全力營救,但所有費用由被救者承擔。在美國,有八個州通過了對救援服務收費的法律,主要針對因違反規定而使自己陷入險境的求救者。
“目前,我國戶外救助仍屬於法律空白,尚缺乏人身損害事故的責任認定機制,各種衡量標準、成本計算缺乏依據。在這樣的背景下討論救援資金是否由受困驢友分擔是不現實的。”京魯律師事務所主任郝紀勇說,就現在的情況看,加大對違規驢友的行政處罰,如提高罰金、實行拘留等,或許是有效的限制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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