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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近日,本市濱海新區有關部門根據濱海新區塘沽檢察院的一份“檢察建議”,對一名出租汽車司機的見義勇爲行爲予以確認,並依法給予表彰。
2011年12月16日15時許,犯罪嫌疑人李某、於某駕駛一輛本田轎車竄至本市塘沽某飯店門前,對一名到飯店送貨的貨車駕駛員進行監視,伺機作案。當送貨駕駛員進入飯店時,由李某負責望風,於某趁機拉開貨車駕駛門,盜竊放在駕駛室內、其中裝有現金兩萬元的提包一個,隨後二人駕車逃離現場。而讓二人沒有想到的是,盜竊的犯罪過程恰被途經此處的出租車駕駛員張師傅發現,後者於是駕車尾隨犯罪嫌人車輛,記錄下車牌號,同時向公安機關舉報二人犯罪事實。公安機關接到張師傅的舉報後及時布控,在犯罪嫌疑人逃跑途中即將兩人抓獲歸案,後涉案贓款全部收發還被害人。
此案提請審查逮捕時,塘沽檢察院辦案人員在審查案卷後認爲出租車駕駛員張師傅的行爲可認定爲見義勇爲,應當予以表彰。隨後,該院依照《天津市見義勇爲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的規定,向公安機關發出“檢察建議”,建議公安機關對該市民的見義勇爲行爲調查取證,並向同級見義勇爲獎勵和保護基金管理機構提出建議,給予該市民表彰獎勵。天津市公安塘沽分局對檢察機關的這份建議非常重視,馬上組織調查並最終確定了事實。近日,該分局正式答覆塘沽檢察院,有關部門已對該市民的見義勇爲予以確認,並向其頒發了獎金。(記者王學軍通訊員朱建軍張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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