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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放
2011年11月20日10點34分,網友“安東一怪”在淮水安瀾論壇上發表了一則名爲《漣水交巡警大隊———你媽叫你晚上上街查氙氣大燈呢!!》的網帖,內容如下:“晚上在漣水縣城開車,不開近光燈,不會燈,開着氙氣大燈,讓人一點看不清路面情況!我真的不知道,交巡警大隊的官員們,你們除了違章罰款以外,能不能做點人事呢?你媽晚上上街不開車嗎?弄得現在好多摩托車也裝了那氙氣大燈,你媽眼瞎了嗎?晚上亂停車,你都有人拍照罰款,那燈你就沒人管?”
2011年12月5日,該網友發表了名爲《漣水縣公安局,你是公正執法,還是打擊報復?》的帖子,稱“自己因爲發表了20日的網帖,被漣水縣公安局以公然侮辱他人爲由,處以行政拘留9天的處罰。對於我的行爲,個人辯解最多也就是爆了粗口、素質低下而已,怎麼也構不成公然侮辱他人。侮辱他人,只能是自然人,而非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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