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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深圳2月24日專電
深交所24日對《關於完善創業板退市制度的方案(徵求意見稿)》進行修改說明,將增加“公開譴責”的聽證程序,相關人員可以在聽證會上進行申訴。
據深交所相關負責人介紹,深交所將根據創業板退市制度方案的有關內容修訂《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預計今年一季度完成《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的修訂工作,經批准後,新的創業板退市制度將正式實施。
深交所在廣泛徵求意見的情況下,對“意見稿”以下幾個方面進行了修改。
一是針對連續受到交易所公開譴責,意見稿規定:創業板公司在最近36個月內累計受到交易所公開譴責3次的,其股票將終止上市。深交所表示,爲了進一步提高制度執行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將進一步完善公開譴責制度,增加公開譴責的聽證程序,相關人員可以在聽證會上進行申訴。
二是針對完善恢復上市的審覈標準,不支持通過“借殼”恢復上市。深交所表示,在下一步修訂《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時,對於因連續3年虧損而暫停上市的公司,其恢復上市的條件中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的淨利潤孰低作爲盈利判斷標準。同時,對其他恢復上市的審覈標準進行進一步完善。
三是針對縮短現行部分退市條件的退市時間,加快退市速度,“意見稿”規定:觸發淨資產爲負退市條件的,一旦經審計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顯示公司淨資產爲負,則其股票暫停上市;連續兩年淨資產爲負,則其股票終止上市。深交所表示,爲了進一步提高制度執行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將進一步完善公開譴責制度,增加聽證程序,相關人員可以在聽證會上進行申訴。
四是對改革創業板退市風險提示方式。深交所表示,爲了更好地執行該項制度,將採取以下配套措施:首先在《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中針對每一項退市條件規定具體的退市風險披露時點和披露頻率,要求上市公司嚴格遵守。其次是建立“退市風險信息披露和會員提醒客戶的聯動機制”,一旦上市公司發佈退市風險提示公告,深交所將通過會員專區、行情繫統等及時告知所有會員,會員應當及時通過短信或郵件等有效方式通知其持有創業板股票的投資者。
將增加“公開譴責”聽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