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少年小江爲幫好友出氣,和幾名社會青年在沙區土灣教訓了好友的同學,另幾人還搶走對方100元錢。小江成了搶劫嫌犯。因小江未成年,搶劫中是從犯且未分贓,沙區檢察院對他作出不批准逮捕的決定。昨日,沙區檢察院與沙區工人村社區及小江父親一起,簽訂了一份三方幫教協議。要求小江每個月要到社區彙報學習生活情況,每月參加一次法制講座,定期參加公益活動等。
重慶晚報記者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