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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我國發明專利申請量、授權量迅猛增長,顯示出我國專利授權結構的進一步優化和企業創新主體地位的進一步增強,標誌着我國知識產權事業發展上了一個新臺階。
當今世界,國家核心競爭力越來越表現爲對智力資源和智慧成果的培育和控制能力,表現爲對知識產權的擁有和運用能力。加強我國知識產權制度建設,是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國家的迫切需要。自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實施以來,從中央到地方直至廣大企業,都積極行動起來,以前所未有的重視程度和投入力度加強相關工作,推動了知識產權事業蓬勃發展,爲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促進創新型國家建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我們也要看到,知識產權工作對於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促進作用仍待加強,我國發明專利申請和授權在關鍵技術領域仍待突破。特別是在國際形勢發生深刻複雜變化,國際金融危機深層次影響進一步顯現的關鍵時期,世界各國積極搶佔科技和知識產權制高點,知識產權領域的競爭更加激烈。我們必須充分認識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的長期性、艱鉅性和複雜性,立足國情,切實提高知識產權創造、管理、保護、運用能力,加快形成新的優勢。
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是開發和利用知識資源的一項基本制度,促進知識產權與經濟融合是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的一個主攻方向。因此,重視保護知識產權就是重視和鼓勵創新。我們要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創造能力建設,着力實現知識產權質量和數量的協調提升;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運用能力建設,大力推進知識產權的實施轉化與運用;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保護能力建設,全面優化執法保護環境;進一步加強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爲知識產權事業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服務體系建設,爲知識產權的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提供配套服務。與此同時,我們還要努力形成鼓勵創新、追求創新、勇於創新的良好氛圍,使全社會的創造活力充分釋放、創新成果不斷涌現;通過突破更多關鍵技術,獲得更多知識產權,積極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讓越來越多的知識產權在促進經濟結構調整、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進程中迸發更大活力,提供更強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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