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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廣州市召開衛生工作會議,廣州市副市長貢兒珍在會上透露,今年3月1日起廣州市將恢復婚檢,對戶籍人口、常住人口均提供此服務。雖然事後廣州市人口計生局很快澄清並無此舉,但強制婚檢仍然引起了很多人的爭議。
在新浪微博發起的一項投票中,支持恢復強制婚檢的投票者佔了72%,無所謂的佔8%。強制婚檢該不該恢復呢?
母嬰保健法依然強制婚檢
2003年10月1日新《婚姻登記條例》施行時,其取消強制婚檢曾作爲新規亮點被廣泛宣傳。但一直以來有觀點認爲,強制婚檢一直都存在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以下簡稱母嬰保健法)第十二條明確規定,男女雙方在結婚登記時,應當持有婚前醫學檢查證明或者醫學鑑定。但《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以下簡稱婚姻法)中並無強制婚檢的要求,強制婚檢不違背婚姻法。
“評估這一做法,不外乎兩個標準:合法性和合理性。”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劉莘告訴記者。“母嬰保健法確實可以解決強制婚檢的法律依據問題。”
“與《婚姻登記條例》相比,母嬰保健法是上位法,自然對婚姻登記機關也具有約束力。婚姻法2001年修訂,從時間上晚於1994年通過的母嬰保健法。顯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規定同一機關制定的法律,新的規定與舊的規定不一致的,適用新的規定,即新法優於舊法,婚姻法效力優於母嬰保健法。”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餘凌雲說。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楊偉東則認爲,在權利上,法不禁止即可爲,但在義務上,則是法無明文規定即不可要求。對政府而言,應該遵守“法無授權即禁止”的準則,凡是未經法律授權的均不得爲。婚姻法既然未把婚檢作爲結婚登記的必要條件,恢復強制婚檢有難以逾越的法律障礙。
“當年,婚姻法及《婚姻登記條例》在修改時就曾對此作過充分論證,結果是放棄強制婚檢的規定,這已經表明了當下法律的態度。母嬰保健法還是過去的思路。”楊偉東說。
是否影響人口質量需數據說話
支持強制婚檢者還有一個理由是,取消強制婚檢後,嬰兒缺陷率大幅上升。據廣州市2011年公開發布的信息顯示,取消強制婚檢之前,廣州的婚檢率約在93%左右,取消之後僅有7%,部分區甚至只有4%。同時,新生嬰兒中地貧兒(患有地中海貧血的兒童)的比例最高時候超過了17%。
當年曾主張取消強制婚檢的劉莘告訴記者,如果強制婚檢的取消的確與缺陷嬰兒出生率有關,她也要轉向了。但她同時表示,缺陷嬰兒數據的採集和分析必須要科學。
楊偉東也認爲,將一項原本已被取消的制度恢復,應當有充分科學的數據、例證來論證。“強制婚檢與人口質量之間到底有多大的正向相關?恢復強制婚檢後是否就能解決這個問題?如果通過深入研究,發現確實如此,那麼這應該也是全國性的問題。”
貿然恢復強制婚檢帶來風險
很多強制婚檢支持者認爲,出於提高人口素質考慮應強制。
全國律協憲法與人權委員會主任吳革認爲:“即便如此,政府也只能提倡和引導,不能強制。”在他看來,婚姻自由是爲憲法和婚姻法所確認的人的基本權利,強制婚檢在某種程度上干涉了這種自由,設立強制,實質是對個人決定權的不尊重。
劉莘也認爲不要父愛式的政府,人都是理性人,應該讓大家自己選擇。但她同時表示,理性選擇的基礎是國民素質比較好,在當前我國國民素質整體不高的情況下,可以考慮強制婚檢。
餘凌雲和楊偉東都認爲,婚姻登記的性質是行政確認,而非行政強制,是官方對兩個人關係的認可。“理想的方式是讓當事人自己盡到注意義務,基於對下一代和自身的考慮,通過自覺行爲實現新生兒質量的保證。”
楊偉東提醒,政府固然可以試錯,但貿然恢復強制婚檢會帶來另外一種風險,即政府遊走在強制和公衆個人意願之間的行爲,會帶來政府反覆無常的感覺。
此外,恢復強制婚檢還可能面臨問題:有志於成爲丁克一族的、確定沒有生育能力彼此仍願意結婚的人,是否也要被一刀切下去?記者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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