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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錢衛華)近日,微博上流傳着一個關於擾亂路面電子眼拍攝的段子。“用特定的程序語言遮擋在機動車號牌前,被監測違章的電子眼拍攝後,視頻圖像自動識別成文字時,插入的程序會破壞警方的數據庫”。昨天,市交管局迴應稱,破壞警方的數據庫“可沒那麼容易”。而且真要有這樣的車上路,路面民警不會讓它“漏網”。
近日,微博上流傳一條段子:“這是一張相當有技術含量的號牌遮擋,其對交警系統SQLInjec-tion的hack例。當攝像頭拍到你車牌號並把其轉成文本後,插入數據庫時的SQL注入。看到了吧,千萬別惹程序員。”該微博除了文字,還給出一張圖片,一輛車的前車牌被寫滿程序語言的紙條遮擋。
這條微博被2萬多網友轉發或發表評論:“史上最具技術含量的號牌遮擋,直接刪除交警數據庫。”不過,也有網友認爲這車根本不敢上路,更不可能對警方的系統造成影響,純屬爲了賺取點擊量。
昨天,市交管局迴應,這種所謂“相當有技術含量的號牌遮擋”純屬謠傳。首先,交管系統的電子眼非常智能,不僅能拍前車牌,還有一種人工控制可以拉伸焦距的電子眼專門拍攝後車牌。當車輛發生違法行爲時會連續拍攝3張照片,取最清晰的一張錄入數據庫。而號牌作爲車輛身份的主要識別標誌,如被人爲遮擋,由於不能識別車主身份,則不能進行處罰。
市交管局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僞造、變造號牌的違法行爲,會被處以15日以下拘留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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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
僞造、變造或者使用僞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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