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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內地『槍手』於考評局荔景評核中心代考『TOEFL』試被捕。圖片來源:香港文匯報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香港特區政府考評局荔景評核中心25日揭發『請槍』考試案。
3名內地青年涉嫌行使假身份證明文件,企圖代考『TOEFL』托福英文試時,被中心職員揭發報警拘捕,警方正根據3名真正考生資料,追查涉嫌『請槍』主謀下落,不排除稍後會有更多涉案人士被捕。考評局指『請槍』代考的考生可能會被取消資格。
現場為葵湧荔景山路201號香港考試及評核局荔景評核中心,25日早上進行『TOEFL』托福英文試。據中心職員指,當時共有160名考生應試,職員逐一核對考生身份時,發現其中3名男考生的護照有問題,詳細檢查後,竟發現他們另有護照,查證後3人與應考考生的個人資料不符,懷疑有人是受僱以假身份代考的『槍手』,遂通知中心的外籍負責人John,至早上11時56分決定報警求助。警方接報後派員到場調查,證實3名內地男子均涉嫌行使假身份證明文件應試,隨後將3人拘捕帶署作進一步調查。
3名被捕『槍手』分別為男子姓陳(24歲)、姓刁(24歲)及姓蔡(25歲),俱為持雙程證來港的內地人,涉嫌使用虛假文件被捕。案件交由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7隊跟進。考評局指『請槍』代考的考生可能會被取消資格,亦會交予警方跟進,考慮他們是否要負上刑事責任。
2010年5月香港亦揭發『請槍』考試案,一名18歲內地學生,收取一名港生2500港幣後,持假身份證替港生應考美國大學入學試,他最終在觀塘法院被判以串謀詐騙罪,判監半年。
托福(The Test of English as a Foreign Language,簡稱TOEFL)是由美國教育測驗服務社(ETS)舉辦的英語能力考試,全名為『檢定非英語為母語者的英語能力考試』,中文音譯為『托福』。按『TOEFL』考試規則,應考生須攜帶有效的護照正本(附照片及簽名),未攜帶規定的身份證件者不得入場應試,亦不退費。如有請人代考、替人代考、意圖乾擾試場秩序、破壞測驗用計算機設備、盜取試題、將稿紙攜出試場或違反TOEFL Bulletin上各項規定者,監試人員得請其離場,其作答不予計分,亦不退費。
制造或使用虛假文書屬刑事罪行。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任何人制造虛假文書,或知道或相信其為虛假文書而使用,意圖誘使另一人接受該文書,即屬違法,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14年。
負責托福考試的美國教育考試服務中心(ETS)25日晚發聲明指,中心的考試質檢辦公室在開考前確認企圖代考人士的身份,並與當局緊密合作,成功協助逮捕上述人士,但因當局正處理事件,現階段未能作進一步評論。中心又指,是次事件屬罕見個案,會繼續以嚴謹態度看待考試保安,確保考試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