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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議天下
遠山
如何對待一個主權國家內部存在的人道主義危機?是不應干預還是可以干預?對於這一問題,自二戰結束以來,一些國際法學者和國際關係學者一直爲之爭論不休,《拯救陌生人─——國際社會中的人道主義干涉》一書的作者威爾士大學國際關係學院教授尼古拉斯·惠勒對之作了相當深入的探討,我們不能贊同他的觀點,但卻應當承認,他的研究是相當充分的,是嚴肅認真的。
濫用干涉會造成
國際秩序的混亂
惠勒認爲,人道主義干涉顯示了秩序和正義間最徹底的衝突。在現實世界中總會有一些國家,在國內製造人道主義災難,對此,國際社會如果進行干預就將違反現存國際秩序的有關規範;如果置之不理,對遭受屠戮的平民坐視不救,又不能秉持正義,究竟怎樣才能解開這一悖論,這是一個歷史性的難題。
惠勒本人是站在人道主義干涉立場上的,但是他也認爲濫用干涉必然會造成國際秩序的混亂。爲此,他提出了四項基本條件來加以限制,以確保由此發動的戰爭是正義的戰爭。這就是:
第一,必須有一個符合正義的理由,具體說來,就是被幹涉國必須是發生了最高級別的人道主義緊急事件;
第二,武力的使用必須是最後的手段,是在其他選項都無效的前提下才不得已而爲之的行爲;
第三,必須符合比例的要求,也就是說,它產生的好處應大於它造成的損害;
第四,使用武力干涉必須有相當高的可能性使得最終的結局取得實際的人道主義結果。
不贊成惠勒的觀點
但要認真地研究它們
但是,這裏的糾結也是顯而易見的。
首先,既然是人道主義拯救,那麼是出手於事件發生之前還是隻能出手於事件發生之後?如果確信大屠殺很快就將發生,那麼儘早干預豈不是可以提前制止悲劇的發生,從而更加符合人道主義原則?但如果此例一開,那強權國家欺侮別國還有什麼障礙?
其次,這種干涉將置聯合國憲章於何地?聯合國憲章明確規定,領土完整和政治獨立是主權國家不容侵犯的基本權利,任何武力干涉一個主權國家都是對國際法的違背和踐踏,而安理會也只能在確定國際和平與安全受到威脅的情況下,纔可以授權實施軍事行動,這裏完全沒有給單邊人道主義干預留下任何空間。
作者沒有迴避這些問題,對於前者,他同意“如果有一種迫近大屠殺的清楚的證據,進行干涉的國家或國家們就不必等到屠殺開始後才行動”。但現實是,誰能保證這種評估是否正確和真實?對此作者似乎也感到無能爲力。
更何況在當今世界,輿論的話語權幾乎完全掌握在喜歡干涉別國的美國和西方列強手裏,爲了自己的利益,他們有時甚至不惜製造彌天大謊。又哪裏有什麼真實、公正可言?對於後者,作者顯然傾向於認爲,在《聯合國憲章》和國際習慣法中都有對人道主義的合法權利的支持,現在應把人權提升到與控制國際衝突同等重要甚至更高的位置,而且人道主義干涉既不尋求領土變更,也不尋求破壞被幹涉國的政治獨立,因而不能視爲與聯合國的目標和規範相沖突。總而言之,惠勒得出的結論是,人權要重於主權,捍衛人道主義的價值觀要重於捍衛聯合國的憲章。
惠勒等一批學者,用他們頗見功力的研究,爲西方世界的國際關係實踐提供了有力的理論支撐,我們要認真地研究它們,批判它們,從而建立起登高望遠的具有中國特色的國際關係學說,爲旨在維護和平與發展的中國大外交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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