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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家屬斥其為開脫罪行潑髒水
這起事件成為網上熱點,全國多家媒體發表評論
“莫讓毀容案重走藥家鑫案彎路”
只因求愛不成,某中學一名17歲的中學生陶汝坤竟然強行闖入民宅,將打火機油潑向一名17歲的少女,並點燃將其燒成重傷。25日晚,合肥少女被毀容事件中陶汝坤的父親發帖稱,兒子與受害者系早戀,因對方另有男友,兒子不能正確對待,實施了傷害。就此,受害少女周岩的家人於26日晚在天涯論壇發帖回應,表示周岩與陶汝坤未戀愛,對方此說欲為兒子開脫罪行。
另外,周岩的家人確認了網上盛傳的陶汝坤父母系合肥市審計局處級乾部和合肥市規劃局財務處長的說法。
細節
女孩母親:事發前短信提醒女兒
25日上午,在合肥東七裡站桃園路上一棟老舊的宿捨樓裡,周岩的母親李女士講述了事發一刻。
“去年9月17日下午,我准備出門取點錢,發現陶汝坤坐在下去的樓梯口,我知道他是找大寶(周岩的小名),我就罵了他,把他趕下樓。5點多,我准備去上夜班的時候,看見陶汝坤在小區門口吃東西,當時,我就有種不好的預感,以為陶汝坤又來打罵大寶,我就發信息提醒女兒要注意安全,沒想到悲劇還是發生了。”
女孩周岩:他一直逼迫我和他交往
“那天下午我和小姨在家,媽媽要去上晚班,陶汝坤跑來我家,進門就問我小姨什麼時候走,我講‘你不要再來騷擾我了,我要好好學習’。但是他叫我答應他高中三年不要談戀愛,要是被他發現有男孩子追我,我就死定了。”周岩說。
“後來,他就拿出個包,裡面放著個瓶子,我還沒反應過來,他就把瓶裡的油往我頭上澆,隨後點火燒我。我小姨把火撲滅後,要求陶汝坤打電話叫救護車,他不同意,還講‘你自己不會打啊’。”
“後來,120趕到後停在了院子門口,我下樓到樓梯口的時候還被他攔了下來。”周岩說道,“當時他攔著我說,你最好和家裡人說,是我們在玩的時候不小心搞到的。他還說,如果你報警的話,就算我因為這個事情被抓進去,最多一個星期就放出來了。”
慘劇發生後,周岩在接受安徽媒體采訪時表示,在校期間,陶對其進行追求,但她一直不願意,陶以逼迫、威脅等手段要周跟他在一起。
周岩小姨:聽到慘叫衝進來滅火
“聽到那種慘叫聲,我就很快地衝進來了。衝進來以後,我就傻了。(周岩)在這裡站著,兩只手蒙著眼睛,滿頭上下都是火。”看到外甥女變成了火人,她趕緊抱起一床被子,把周岩蓋住。“沒有蒙(蓋)滅,火還是著得很厲害,我緊接著又把墊絮掀起來了,又蒙(撲)。”
周家人說,事發後陶汝坤跟著他們下樓並准備打車走,是周岩小姨拉著沒讓他走掉,直到第二天陶汝坤在醫院被警察帶走。
焦點
陶父:陶汝坤和周岩系早戀
繼25日凌晨在微博上公開道歉後,25日深夜,陶汝坤的父親陶文在合肥一論壇上發千字帖再次致歉,並就事發前後的一些情況作了解釋。
帖子稱:“我兒子陶汝坤2010年初和周岩產生早戀,雖我們極力反對,但感情一直較好。案發前一周左右,因周岩另有男友,陶汝坤不能正確妥善對待,在2011年9月17日晚對周岩實施了傷害。“雙方父母就賠償問題也一直在商談。周岩父母要求的賠償款雖從2011年10月底的1000萬元後降至12月份的600萬元,到2月12日要求的賠償款280萬元外加一套住房。由於我們也是工薪階層,在住院期間已借款,實在無力承擔巨額賠款,希望繼續磋商,但遭到拒絕,繼而在網絡發表文章。”帖子中還稱,“一直以來我們懷著贖罪和傷痛的心情竭盡全力救助周岩。到12月20日,商定出院時,我共支付住院期間醫藥費33.86萬元,不欠醫院任何費用……”帖子後面還附了幾張發票的照片。
回應
周岩未早戀,索賠280萬為整容
26日晚,周岩的家人在天涯論壇上,就陶家的說法進行了回應。
周家稱,傷害周岩因其另有男友,完全是為陶汝坤開脫罪行,想往周岩身上潑髒水而無中生有。周家就是為了讓女兒躲避陶汝坤的糾纏,安心學習,纔把周岩轉學至肥東撮鎮中學,後來不得已又休學一年。周家堅決反對孩子早戀。
春節前,陶的父親拿著《取保候審申請書》來讓周家人簽字,被拒絕。2月12日,陶汝坤的律師來到家裡,再次提出要他們報個數字,他們聽說在北京、上海治療類似的整容手術,按現在的費用也需要二三百萬,更何況,周岩的手術需分很多年纔能完成,所以他們向陶的律師提出280萬元的賠償數字。這並不是他們的初衷。關於陶家的舊房子,他們從未提出要過,反而是陶家提出將雙崗的舊房子作為賠償,被他們拒絕。也不可能提出1000萬、600萬這樣的巨額數字。
警方
“陶汝坤”人人網賬號系冒用
25日上午,合肥市公安局認證微博“合肥警方”發布信息稱:2011年9月18日,陶汝坤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瑤海公安分局刑事拘留,9月26日,經檢察院批准,警方對其執行逮捕。
合肥警方稱,被害人周某住院期間,因傷重住在重癥監護室治療,難以進入病房開展傷情檢驗。但公安局法醫及辦案民警先後8次到醫院向主治醫生或被害人親屬了解傷情及治療情況。被害人出院後,公安民警先後3次約談被害人親屬,了解其傷情恢復情況。
2012年2月24日下午,周某在家屬及辦案民警陪同下來到法醫門診,由公安局法醫對其受傷部位進行了詳細檢驗並拍照固定。周某頸部傷情可能需做二次手術,依據法醫鑒定實踐暫不宜對傷者頸部損傷程度開展鑒定。下一步公安機關將根據被害人周某傷情治療及恢復情況,盡快作出全面傷情鑒定。
犯罪嫌疑人陶某某自去年9月18日以來,一直羈押在市第一看守所,沒有上網條件和可能。經初步調查,最近登錄“人人網”的“陶某某”賬號顯然系他人冒用,相關部門正在調查。
律師
不滿18歲或可減輕處罰
京華律師團律師周密表示,該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做法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根據《刑法》規定,造成對方重傷以上後果的,應判處3到10年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或者死刑。由於陶某某屬於已滿14歲不滿18歲的犯罪嫌疑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評論
東方早報:莫讓此案重走藥家鑫案彎路
雙方針鋒相對,公眾莫衷一是。這與藥家鑫案有幾分相似。在藥案初期,藥家有背景、枉法操作的傳言泛濫;藥家鑫親屬又沒有作出及時回應;更糟糕的是,當時司法機關對法庭裡“主場民意測驗”、藥家鑫在看守所裡唱歌等嚴重影響司法公正形象的事件,未作必要澄清。最終導致一次普通刑事案件“敏感化”,昇級為一場社會對立,深深傷害了社會成員的正義感。
本案中女孩燒傷的臉孔讓人揪心,但案發至今已有5個月,凶手遲遲未受到審判;公眾質疑,事出有因。權威部門應披露更詳細的案情,與公眾的種種焦慮“碰撞”,這纔能讓案件“脫敏”,達致輿論與司法的良性互動。希望本案能盡早走出藥家鑫案的“彎路”,直接回歸法律上的是非對錯;公眾也應對現代輿論環境有更成熟的理解。
新京報:建立青少年戀愛暴力乾預機制
太多血的事實告訴我們,類似這種校園戀愛糾紛,極易引發暴力事件,當戀人之間一方已不愛另一方,而另一方仍然執迷不悟,往往會導致悲劇的上演。上海青少年服務熱線曾做過統計,男女生間戀愛糾紛是校園暴力事件的三大主要“元凶”之一。
不過,雖然校園戀愛糾紛存在著高風險,並一次次鑄成慘劇,相應的預防與乾預機制卻幾乎一片空白。我們的教育機構對於學生早戀采取回避的態度,學生遇到戀愛糾紛,往往不敢向外界求助,得不到相應的指導以及提醒。
建立針對青少年戀愛暴力的乾預機制,教育部門難道不該有所行動嗎?
南方都市報:目前最要緊的事兒是療傷救人
有一點當下毋庸置疑,即爭吵對受害人及其家庭並無多少實際的價值。由於陶家墊付了33萬元之後拒付費用,周岩面臨無錢救治的窘境。在這樣一個節點上,所有關心此事的人,能否暫時放棄分歧甚至分裂,停止責罵和仇恨?畢竟當下趕快對受害人及其家庭給予物質救濟和精神撫慰纔是最重要的。
當一個花季少女因為無錢而不得不放棄治療時,無疑是保障制度缺陷的暴露,政府理應為這一缺陷埋單。政府之外,施暴者家庭更不能推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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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上午,安徽池州市貴池區馬衙街道碧山社區發生一起令人震驚的凶殺案,一名年僅14歲的初二男學生手持尖刀潛入鄰居家中,對一名10歲的女童面部連刺數刀後,又強行將對方拖入水井淹死,然後若無其事地回到家繼續做功課。
據介紹,該男生學習成績優異,是班上的前五名,總體上說是一名比較聽話的學生。辦案民警說,該男生曾多次偷女性的內衣,孩子正處於青春期,可能缺乏必要的性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