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月24日傍晚,復旦女留學生阿部在福州路廣西北路附近被一名陌生男子劃傷臉,此事引發讀者關注(詳見26日本報A4版相關報道)。記者從黃浦警方獲悉,經過2天調查,傷人男子已於26日晚被警方抓獲。
事發後,警方立即組織警力偵查,調閱了周邊道路的監控錄像。26日晚上9時30分,涉案嫌疑人劉某被黃浦警方抓獲。
劉某到案後交代,事發時他曾與撐傘路過的阿部發生碰擦,因而動手傷害了她。據悉,劉某沒有正當職業,至於他究竟手持何種銳器劃傷人臉,警方表示還需進一步調查。
昨天,受害人阿部在微博上發帖稱,自己的傷口恢復狀況良好,感謝網友關心。至於她此前的說法與劉某所述不一致,她表示自己“不想再說了,沒想到事情會搞那麼大”。此事引發了不少市民擔憂,25日曾有網友發微博稱,常熟路軌交站外有女子手捂左臉且有鮮血淌下。警方覈實稱,當天這名女子在銀行取錢後遭遇扒竊,竊賊被發現後打傷這名女子並逃逸,並非劉某連環作案。
對此,新華律師事務所連晏傑律師表示,劉某的行爲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可處15天以下行政拘留。至於能否定罪,需要考慮傷情鑑定和作案情節。如果復旦女留學生的面部傷口構成輕傷,且劉某交代的“撐傘發生碰擦”屬實,那麼他的攻擊對象則是特定的,其行爲可能涉嫌故意傷害罪;如果劉某交代的情況並不屬實,他只是隨意傷害不特定對象,且數量較多,則可能構成危害公共安全罪。連律師稱,由於女留學生的臉部受傷,容貌可能受損,她可對此提出精神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