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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天氣漸暖,乘坐輕軌出行的市民漸多。根據《天津市軌道交通管理規定》,近來津濱輕軌在各車站張貼的《乘客須知》中,重申乘客攜帶物品的相關規定。
乘客攜帶重量20至30千克或體積0.06至0.15立方米的物品時,須購買兩倍於該段票價的車票;乘客未經津濱輕軌事先許可,不得攜帶重量超過30千克,長、寬、高之和超過1.8米,體積大於0.15立方米的物品進站乘車。津濱輕軌有權拒絕攜帶大於上述重量、體積物品的乘客進站乘車。
嚴禁乘客攜帶易燃、易爆、有腐蝕性、有放射性以及可能危及輕軌運輸工具、人身安全及財產安全的物品(如汽油、油漆、稀料、硫酸、電視機、顯示屏及烷氣類物品等)進站乘車。嚴禁乘客攜帶毒品及相關製品、槍支彈藥、非法書刊、非法音像製品、珍貴文物、涉及國家安全的絕密文件資料等進站乘車。
此外,乘客不得攜帶動物以及易污損、有嚴重異味、無包裝易碎、尖銳鋒利的物品進站乘車。乘客不得攜帶各類交通工具(如自行車、摩托車等)進站乘車。(記者陳欣通訊員解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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